医师定期考核细则医师定期考核细则医师定期考核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更是建立和完善医师准入与退出机制,促进医师知识更新,提高医师执业水平和执业能力,确保医疗质量与医疗安全的重要手段
下文是医师定期考核细则,欢迎阅读
医师定期考核细则一为加强医师执业管理,规范医师执业行为,提高我院执业医师技术水平和职业道德水平,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卫生部《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和山东省《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及相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研究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为加强组织领导,医院成立医师考核委员会,人员如下:主任委员:李良增副主任委员:刘新涛孙步策委员:宋会臻张传友王卫红史春青张新宋洪宽石华序李强马克强张丽周晓峰医师考核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在医务科,李强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医师定期考核的组织和实施
二、医师定期考核制度(一)医师考核工作在医院考核委员会指导、检查、监督下规范进行
(二)考核工作坚持客观、科学、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凡考核人员与考核对象有利害关系,可以向考核部门申请回避
(三)医院考核委员会应履行职责,做到有计划有步骤的完成对每位在职医师职业道德、工作成绩、业务水平和执业行为进行定期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上报卫生局医政科
(四)考核时严禁弄虚作假、滥用职权、徇私舞弊;(五)严禁参加考核的人员索要或者收受财物;严禁用贿赂或欺骗手段取得考核结果,否则一经证实,本考核周期不合格
(六)凡在规定的时间里不能参加考核的,必须向考核委员会提出正当理由,由考核委员会另行安排时间考核,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考核的,或者扰乱考核秩序的,本考核周期不合格
三、考核对象(一)凡依法取得执业资格并注册的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均为考核对象
(二)按考核类别分为临床、中医(包括中医、中西医结合等)、口腔和公共卫生
(三)新进医师自进入本院始满两年开始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