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浦东邮政处理中心二期项目合同编号:□20□□—□□□□上海市建设工程渣土承运合同建设单位(甲方):中国邮政集团公司上海分公司运输单位(乙方):施工总承包单位(丙方):浙江中成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市有关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承运概况工程名称:上海浦东邮政处理中心二期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工程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龙东大道4877号建筑渣土处置核准文书证号:核准部门:建筑渣土总量:约3700方
建筑渣土处置终点:承运车辆:部,具体车牌号、型号载重量见附件
车辆运输路线:
合同工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总承运天数天
承运里程:本工程建筑渣土运输处置,经工程所在区(县)的市容环卫管理部门核定,运往浦东新区(县)市容环卫管理部门指定的建筑渣土消纳场所处置,其运输单程为公里
第二条合同价款1、运输单价为¥元/方,运输费总价¥元
2、消纳处置费单价为¥元/方
消纳处置费总价为¥57元
3、合同总价为¥元
(人民币(大写))4、以上单价包括机械的油费、现场挖土时的一些措施(如钢板等)、涉及车辆在施工范围道路上行驶掉泥清扫及清洗、机械进出场费、开挖必须按挖土方案来执行、零星平整及开挖、后期的回填土方运送至施工现场
5、工期为10天,每延后一天罚款1万元
第三条付款方式上海浦东邮政处理中心二期项目合同编号:付款方式如下:1、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将合同总价的10%,计¥元,支付给乙方
2、乙方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建筑渣土承运处置总量的70%时,甲方在30个工作日内,将建筑渣土运输和消纳处置费用共计元(占合同总价的%),计¥元支付给乙方
3、乙方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建筑渣土承运处置总量的95%时,甲方在30个工作日内,将占合同总价或当时估计结算总价(以较小值为准)40%,计¥元的建筑渣土运输和消纳处置费用支付给乙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