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县建立社会风险评估机制意见建立健全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是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根据当前发展战略机遇期、社会转型期和社会矛盾凸显期的形势特点,做出的一项重大决策
为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社会稳定风险,加快平安和谐建设,现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全省建立健全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的意见〉的通知》、《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在全市建立健全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和《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印发的通知》要求,结合我街道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指导思想及基本原则(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建设平安海丰,构建和谐社会的总体要求,正确处理发展、改革与稳定三者关系,注重从决策、政策、项目、改革等方面加强利益协调、诉求表达和权益保障机制建设,努力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不稳定因素的发生,牢牢把握维稳工作的主动权,进一步营造好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开发和半岛蓝色经济区建设的社会环境
(二)基本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
把人民群众是否支持拥护作为出台各项政策和改革举措的基本标准,把人民群众是否满意作为检验各项工作成效的基本尺度,真正做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
2、坚持科学发展
把实现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作为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重要目标,统筹协调各方面利益关系,着力预防和解决改革发展过程中面临的突出矛盾,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3、坚持民主法治
把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与推动科学决策相结合,建立健全充分反映民意、集中民智的决策机制,逐步形成有效协调利益关系的制度体系,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4、坚持权责统一
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决第1页共5页策、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承担重大事项决策的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