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审计机关做好新常态下审计工作的思考新常态作为中央对经济形势的清醒判断和重要定义,对未来宏观经济政策导向有着重要决定性意义。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要“完善审计制度、保障依法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首次将审计监督作为八大监督体系之一,并提出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实现审计全覆盖,这充分反映出审计工作的重要性和独立性,赋予了审计新的历史使命。各级党委政府和社会各界对审计工作给予了极大的关注和支持,这既为审计事业发展创造了良好的环境,又对审计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对基层审计机关来说,如何做好新常态下的审计工作,服务于地方社会经济发展至关重要。基层审计机关应不断加强和创新审计业务管理,进一步提高基层审计监督水平,用改革的精神重新审视和研究新常态下的审计工作,用全新的思维方式去指导审计工作实践,努力推动审计工作再上新台阶。(一)做好新常态下审计工作,基层审计机关应适应自上而下的审计管理体制改革。20XX年10月,十八届四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要完善审计制度,保障依法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强化上级审计机关与下级审计机关的领导,探索省以下地方审计机关人财物统一管理”。这明确了基层审计机关管理体制改革的方向,并将此项工作提上日程。基层审计机关进行审计垂直管理改革,有助于理顺与本级政府和上级审计机关的关系,增强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的独立性,从而更好地开展审计工作。因此基层审计机关应积极加强与上级审计机关的沟通与协调,接受省级审计机关对项目计划、管理、执行及移送的指导,避免重复审计、过度审计及审计监管缺失,在上级部门的指导下不断提高审计项目质量。基层审计机关要想发挥好反腐利剑的作用,还要确立纵横兼顾的大局理念,既自觉地接受纵向的统一管理,始终坚持依法独立审计;第1页共4页又认真接受地方党委政府的领导、监督,始终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注重与地方党委政府的汇报与沟通,争取其对审计工作的理解、配合和支持,为地方经济发展出力献策。为充分发挥审计服务性和建设性作用,对于本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和审计机关自行安排的与本级政府相关的审计项目,基层审计机关应该将审计结果及时上报本级党委政府,为党委政府领导宏观决策提供科学参考。(二)做好新常态下审计工作,基层审计机关应做好审计全覆盖工作,处理好全面和重点的关系。作为基层审计机关,笔者认为应该从审计工作的现实需要和审计队伍的实际状况出发,既要全面覆盖,更要突出重点,避免走进监督误区。一方面,明确审计对象并分类管理,建立全覆盖审计网络。例如,在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方面,可以建立经济责任审计对象数据库,摸清审计对象底数,实现常态化、动态化管理。实施审计对象分类管理,可以按领导干部事权、财权和单位性质将审计对象进行划分,有计划、有步骤地安排,做好定期轮审工作。坚持任中审计与离任审计相结合,对重点领域、重要部门、关键岗位上的领导干部,任期内至少审计一次;对业务量小、资金量少、管理比较规范的单位,坚持离任必审。选取某些资金量、业务量较小的单位试行离任交接审核替代离任审计,进一步简化程序,提高效率。另一方面,加大审计查处问题的力度与深度。要做到审计全覆盖,不是单纯地看账,揭示一些表面问题,而是要做到审计覆盖面广、反映情况准、查处问题深、原因分析透、措施建议实,能够充分发挥审计的建设性作用。审计全覆盖是有质量和有深度的全覆盖,如果仅是蜻蜓点水,片面追求审计全覆盖的数量,就失去了审计监督的意义。审计人员应当坚持底线思维、问题导向,不放过任何疑点。坚决查深查透查实,紧盯财政资金管理、国有资产、国有资源管理的重点环节,重点揭示挤占挪用、贪污侵占、损失浪费、效益低下等重大违法违规问题,坚持查清事实和落实责任相结合,查深查透深入分析各环节、各单位在审核把关等方面存在的制度漏洞等。(三)做好新常态下审计工作,基层审计机关应重视审计第2页共4页人才队伍建设。“打铁先要自身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