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引进工作的实施细则为加快我院人才队伍建设步伐,加大高层次人才引进力度,提高专业技术人员整体业务素质,尽快建立一支学术水平较高、人才结构合理的专家队伍,以满足我院学科和专业建设发展的需要,根据芜湖市政府相关政策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经院长办公会研究,制定《人才引进工作的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
一、引进人才的原则(一)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二)坚持专业、学历、职称、年龄最佳结构的原则,重点引进临床、科研骨干;(三)坚持引进人才的物质保障、工作保障与贡献相结合的原则;(四)坚持德才兼备、学历与实际工作能力同等要求的原则;(五)坚持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管理的原则
二、组织领导与分工我院人才引进工作在医院党委、行政班子的领导下开展工作,成立医院人才引进领导小组:组长:孙礼侠副组长:梁清宇沈棫华张仁虎汪汛成员:水心富潘嘉严徐忠银罗和平刘耀辉杨爱华张琳许慧玲黄勇任静叶见利娄玉英下设人才引进办公室(地点设在组织人事科)医院组织人事科是人才引进工作的协调管理部门,负责人才引进工作具体事项的办理落实,其它相关部门协助配合有关工作
三、引进人才的范围及条件(一)在临床科研方面具有学术带头作用的学科带头人;(二)在临床科研方面具有骨干作用的专业技术骨干;(三)我院急需的博士、硕士应届毕业生
第一条引进学科带头人需具备的条件1、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连续从事临床医疗工作10年以上、从事本专业工作8年以上;2、具有较强的临床实践动手能力,能指导本学科的创新和发展,在本学科学术和技术领域范围内有所建树;3、德才兼备,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在原单位已成为本学科学术带头人;4、兼有以下1项以上者可优先考虑:(1)担任省级医学会各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及以上学术职务;(2)曾经主持或有在研的省部级及以上科研课题;(3)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5、年龄在45周岁以下
第二条引进专业技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