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质安发[2006]9号关于印发《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与产品认证一体化推进实施意见》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无公害农产品工作机构,无公害农产品环境与产品检测机构:为做好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和产品认证衔接,进一步加快产地认定与产品认证工作步伐,根据《无公害农产品管理办法》、《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程序》和《无公害农产品认证程序》规定,结合无公害农产品事业发展需要,在充分调研和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组织制定了《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与产品认证一体化推进实施意见》
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行业实际贯彻实施
二○○六年七月三日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与产品认证一体化推进实施意见为从根本上解决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与产品认证脱节问题,提高产地认定和产品认证工作效率,加快产地认定与产品认证步伐,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决定在黑龙江省一体化试点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试点范围,加快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与产品认证一体化推动进程
现就推进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与产品认证一体化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总体思路紧紧围绕全国无公害农产品“全面加快发展,全力打造品牌”中心任务,以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为目标,以贯彻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为契机,以行政推动和依法管理相结合为发展基本方向,在现有制度框架基础上,围绕提高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与产品认证工作质量和效率,在操作层面按照“统一规范、简便快捷”和“循序渐进、稳步推进”的工作原则,用一体化推进的理念和要求,统筹产地认定与产品认证全过程,不断创新工作方式方法,简便工作程序和流程,强化各环节相互衔接,充分发挥体系队伍的管理和技术优势,突出工作重点,做好整体推进工作
力争用2年左右的时间,全面实现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与产品认证工作一体化推进,产地认定与产品认证工作机构一体化运作,产地认定产品认证与证后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