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行政监察工作经验交流行政监察工作是宪法和法律赋予纪检监察机关的重要职责
近年来,我县行政监察工作在上级监察机关的领导下,通过各乡镇政府XX县区级各部门的共同努力,在保证政令畅通、维护行政纪律、促进廉政建设、改善行政管理、提高行政效能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但是,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XX县区域经济的全面发展,特别是新修订的《行政监察法》出台之后,行政监察工作的领域更加宽泛,任务更加繁重和艰巨,工作要求也更加严格,做好新形势下的行政监察工作面临着许多困难和问题,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探索、改进和提高
一、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一是机构设置不尽合理,工作力量配置不足
纪检监察机关合署办公以来,纪委、监察局实行一支队伍、两块牌子,但合署并不是简单的合并,而是为了更好地配置资源、促进和加强纪检、监察工作
但在实际运行过程中,特别是九三年机构改革以后,由于各地的思想认识不统一,行政监察工作无论是从内部机构设置,还是从人力资源配置等方面都不尽相同,人员编制偏少、工作力量不足的矛盾日益突出
如我县的执法监察、效能监察、纠风、政务公开和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等工作全部由执法监察室承担,工作人员只有2人;各乡镇各部门也没有专门的监察室和专职行政监察人员,形成了上级安排的工作较多,基层工作力量不足的被动局面,很难适应当前行政监察工作的现实需要
二是思想认识不到位,作用发挥不够充分
由于对行政监察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识不足,有的单位和领导认为纪检监察工作就是查办案件,不办案就没有什么事做,有的把行政监察工作等同于日常行政管理工作中的一般监督检查,还有的把行政监察工作当作推动一般行政工作的“特殊手段”和推脱责任的“挡箭牌”
所有这些,在一定程度上对加强行政监察工作、发挥行政监察职能都造成了一定程度的影响,也不符合行政监察法赋予各级监察机关保证政令畅通、维护行政纪律、促进廉政建设、改善行政管理、提高行政效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