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死刑纪实】药监局原局长郑筱萸被执行死刑药监局原局长郑筱萸被执行死刑核心提示
郑筱萸(1944年12月—2007年7月10日),XX省XX市人,1968年12月参加工作
1979年11月入党
复旦大学生物系动物及人体生理专业毕业,大学文化
原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
2007年5月29日上午,XX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郑筱萸案作出一审判决,以受贿罪判处郑筱萸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以玩忽职守罪判处其有期徒刑7年,两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6月22日作出二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7月10日上午被执行死刑
双规2006年12月26日,郑筱萸被中纪委“双规”
据称,郑筱萸被“双规”是因为此前已经被调查的前国家药监局药品注册司司长曹文庄的举报
2007年1月24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要求彻查郑筱萸的严重违法违纪问题,依法严肃处理
3月1日,中央纪委、监察部宣布郑筱萸因严重违纪受开除党籍、行政开除处分,对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5月16日,郑筱萸一案在XX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法院指控郑筱萸在1997年中至2006年年底担任国家药监局局长等职务期间,审批八家药厂的药品和医疗器械过程中,直接或者透过妻子和儿子,受贿649万多元人民币
2001年到2003年,擅自降低审批药品标准,其后被揭发部分药厂虚报药品资料,其中六种是假药
2006年齐齐哈尔第二制药有限公司(齐二药)亮菌甲素注射液事件(详见“二甘醇”条目),以及安徽华源生物药业有限公司“欣弗”注射液事件,导致十人死亡,多名病人出现肾功能衰竭
判决5月29日上午,XX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郑筱萸案作出一第1页共11页审判决,以受贿罪判处郑筱萸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以玩忽职守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