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委会工作制度一、团委的组成与产生(一)学校团委会由7—11人组成,其中教工委员3—4人,学生委员4—7人
设书记(副书记)、组织委员、宣传委员、文体委员等
(团委会成员总数应为单数)(二)团委会由团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两年
选举时,候选人名单应在民主酝酿基础上提出(团员可以自荐),采取差额选举方法
选举结果报学校党支部审批
在不具备召开团员代表大会条件时,也可补选团委委员
二、团委会分工职责(一)团委书记(副书记)负责团委会的全面工作,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和上级团委及学校党支部的指示、决议
1、制定团委工作计划,定期总结团委会的工作,检查、督促团委委员、各团支部关车团委决议的有关情况
2、对团干部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党团基本知识教育和业务技能培训
3、定期向上级和学校党支部请示、汇报工作
4、组织和参加有关会议,主动与有关部门协调展开工作
5、深入基层,抓好个团支部工作,注重总结经验、树立典型
认真做好青年团员的思想工作,掌握青年的思想动态,做团员青年的知心朋友
6、教育广大团员青年树立位社会主义建设贡献青春的远大理想,全面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
7、指导少先队、学生会开展工作
(二)团委组织委员负责团的组织建设工作1、对入团积极分子进行培养、教育和考察,提出发展新团员的意见,办理接受新团员的手续
2、团员进行思想教育和纪律教育,掌握团员的思想动态
3、组织开展民主评议活动,并为符合条件的团员班里年度团籍注册手续
4、负责团的组织划分,检查和督促团支部过好组织生活
5、了解团员重如入党积极分子的情况,做好推荐有团员做党的发展对象的有关具体工作
6、搞好团员的组织统计,接转团员组织关系,按时收缴团费,办理团员超龄离团手续,掌握团内经费开支,管理档案和各种文件
(三)团委宣传委员负责团员、青少年学生的思想教育工作
1、了解青年的思想情况,有针对性的提出学习计划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