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包管理及考核办法第一条为加强维护维修站对生产装置维护维修外包单位的管理和考核,充分调动外包单位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外包维护维修项目的服务质量,根据劳动合同法及普光分公司中油普光„2009‟114号文件、劳务外包合同规定,结合我厂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及考核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从事净化厂生产装置及附属工程维护维修项目的单位,包括:重庆金维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岳阳长炼机电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及其他后续参与单位
第三条管理维护维修外包单位的标准及工作要求维护维修外包单位应自觉接受维护维修站的管理,管理内容主要以《中原油田普光分公司天然气净化厂生产装置维护维修合同》中约定内容为主
其他工作管理程序:1、派工:正常维护维修作业,以维护维修站工单所填写内容为准,收到派工单后,维修作业人员迅速组织工器具及确认安全措施
特殊及紧急维护维修作业,调度室可直接派工,但事后应补全手续
2、领料:维护维修外包单位不得直接从备品备件库领料,维护维修作业所需材料(需净化厂提供)应列明清单,上交派工人,然后协同从备品备件库领料并在维护维修站材料发放单上签-1-字确认
3、完工确认:维护维修作业完成后,应主动联系派工人及作业区域外操人员,现场确认作业质量,作业质量合格相关人员签字确认,作业完毕;作业质量不合格,应立即确定整改方案并予以实施
4、材料回收:维护维修作业中回收的废料不得私自处理,应报告派工人,安排工人的指定地点、方式,予以处理;可回收材料,应在派工人监督下,回收放置并填写材料回收记录
第四条维护维修外包项目考核指标设置1、HSE管理指标考核;2、基础工作指标和服务质量指标考核;3、出勤和劳动纪律考核;4、精神文明建设指标考核
以上每项考核中每1分对应服务费100元
第五条考核细则为保证设备维护维修质量,确保中国石化中原油田普光分公司天然气净化厂装置安全、稳定、长期、优质运行运行,特制订以下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