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编号:非煤矿山爆破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工程名称:发包单位(甲方):承包单位(乙方):签订时间:签订地点:有效期限:(以下简称甲方)已将企业的爆破工程(以下简称工程)承包给(以下简称乙方)施工。为了加强对工程的安全生产管理,明确安全生产责任,防止和减少施工作业中的生产安全事故,按照《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并依据《非煤矿山外包工程安全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62号,以下简称《办法》)的要求,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工程安全生产管理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第一条工程概况(一)工程名称:。(二)工程地点与范围:。(三)工程承包主要内容:企业的爆破工程。(四)工程工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第二条双方权利与义务(一)甲方的权利与义务1.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和《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有关规定.第1页共10页2.严格遵守工程设计,不违章指挥或者强令乙方及其从业人员冒险作业.3。严格遵守甲乙双方签订的本协议.4.对工程安全生产负主体责任.5、甲方负责指定爆破地点,为爆破施工创造条件。6、甲方有权利要求乙方爆破作业人员出示相关工作证明以确认身份后方可进入工作面;有权制止乙方爆破作业人员的违章、违规操作行为。7、甲、乙双方共同制定爆破时间表.8、甲方需对其所属的员工进行安全方面的安全教育工作,无关人员不得接触爆炸物品。9、甲方负责协助乙方落实爆破区周边警戒,疏散滞留人员及车辆,维护通往爆区通道畅通。在装填炸药前将所有施工人员及装备退出爆破现场,提前排除爆破周边的安全隐患。10、起爆后30分钟内,甲方工作人员不得进入爆区,若在乙方人员未确认安全后进入爆区,所发生的任何事故责任由甲方负责。11、有权对乙方所购买炸药、雷管及爆炸物品的数量及现场使用情况进行核查。(二)乙方的权利与义务1.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和《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有关规定.2.严格遵守工程设计,按工程设计、工程施工方案组织施工。3.严格遵守甲乙双方签订的本协议.4.保证提供给甲方的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资质证书、爆破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从业人员信息及本地公安局备案手续等相关资料,资料要真实可靠,并对因上述资料不真实可靠造成的后果负法律责任。5。对工程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负责。6、乙方必须配备有资质的专职安全员和爆破员进入甲方爆破区域,安全员和爆破人必须服从甲方的统一管理和安排。7、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安全操作规程进行爆破施工;结合本工程特点,编制合理、可行的爆破施工方案。8、乙方负责办理爆破施工的一切手续。第2页共10页9、乙方负责把爆破器材配送至甲方指定的作业点,并负责安全的送至爆破作业点.如因乙方原因造成运送安全事故或者影响施工的,乙方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10、对于现场临时放置的仓库,除专人妥善保管外,还应配备有足够的消防设施,警示、警告牌、所有施工人员都应该熟悉消防设备的性能和使用方法.11、乙方根据甲方的工作需要向工地派出工程爆破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和安全员,组织爆破作业人员按时按要求制定安全防范措施,实施爆破作业。12、乙方操作人员上岗,必须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施工负责人和安全员应随时检查劳动防护用品的穿戴情况,不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13、乙方工作人员有权拒绝执行甲方管理人员发出的违章违规指令.14、乙方监管人员到爆破现场有权纠正违规现象,检查现场周边安全条件,切实落实爆破器材现场临时存放的安全.15、火工品管理。爆炸物品的储存、运输、使用严格按照爆炸物品的有关规定执行,乙方爆炸物品管理员负责对爆破物品的专门管理,由专人领取,领取及使用均应进行登记。做到未用完爆炸物品及时退库,现场不存放、不遗留、不过夜爆炸物品.16、爆破前清理现场由乙方人员负责,爆破后由乙方工作人员发出撤销警戒信号后,乙方人员才可以进入工作面.17、乙方工作人员负责进行爆后检查,处理盲炮、哑炮后,由甲、乙双方委托的工作人员在《爆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