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独资章程范本为适应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生产力,根据《法》(以下简称《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法规的规定,由xx一人出资设立xx有限(以下简称“”),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法》、《经济有限责任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以下简称)的一切活动必须遵守的法律法规,并受法律法规的保护
第三条在市工商行登记
名称:住所:第四条的经营范围为:1
经营范围以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为准
应当在登记的经营范围内从事活动
第五条根据业务需要,可以对外,设立分和办事机构
第六条的营业期限为十年,自核准登记之日起计算
第二章股第七条股共一个:股名称:住所:身份证号码:第八条股享有下列权利:(一)有和被为董事和监事的权利;(二)对的经营活动和日常管理进行监督;(三)有权查阅章程和财务会计报告,对的经营提出建议和质询;(四)按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新增资本时有优先认缴权;(五)清盘解散后,由股执行;(六)侵害其合法利益时,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提出要求,纠正该行为,造成经济损失的,可要求予以赔偿
第九条股履行下列义务:(一)按规定缴纳所认出资;(二)以认缴的出资额对承担责任;(三)经核准登记后,不得抽回出资;(四)遵守章程,保守秘密;(五)支持的经营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议,促进业务
第十条成立后,应向股签发出资证明书,出资证明书应载明下列事项:(一)名称;(二)登记日期;(三)资本;(四)股的姓名或名称,缴纳的出资;(五)出资证明书的编号和核发日期
出资证明书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签名并由盖章
第十一条置备股名册,记载下列事项:(一)股的姓名或名称;(二)股的住所;(三)股的出资额、出资比例;(四)出资证明书编号
第三章资本第十二条资本为xx元
股出资额及出资比例如下:股名称出资额出资比例第十三条股以货币出资
第十四条股已于登记前足额缴纳自所认缴的出资额
股不缴纳所认缴的出资,应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