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市、市场疫情防控实施方案多篇超市疫情防控方案超市、市场疫情防控实施方案1为贯彻落实自治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关于做好自治区疫情防控工作重点场所“十严格”有关工作的通知》(桂新冠防指〔2020〕49号),推动农贸市场(含批发市场、交易市场)、商场超市落实疫情防控工作“十严格”,特制定工作方案如下:一、工作目标推动自治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农贸市场、商场超市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桂新冠防指〔2020〕37号)(统称农贸市场、商场超市疫情防控工作“十严格”)落到实处,规范经营管理行为,严防严控疫情传播扩散,保障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质量安全和价格稳定,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二、工作原则坚持属地管理,落实政府负总责、部门各负其责、企业负主体责任;坚持依法防控、科学规范、社会共治
三、工作措施(一)落实各方责任
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和疫情防控指挥部的组织协调下,建立并落实各负其责、协同配合的责任体系
一是明确属地责任
由农贸市场、商场超市所在地的政府及监管部门负责推动,上级监管部门负责指导和督促
二是明确部门责任
市场监管部门既作为农贸市场、商场超市疫情防控“十严格”的牵头单位,也要具体负责农贸市场管理;商务部门负责商场超市管理
三是明确主体责任
农贸市场开办方和商场超市管理者是疫情防控和市场应急保供的责任主体,要落实消毒员、体温监测员和食品安全管理员,全面履行疫情防控工作责任
(二)加大措施宣传
充分发挥本部门网站、微信公众号和新闻媒体宣传作用,贯彻自治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关于进一步加大疫情防控工作“十严格”系列措施宣传贯彻力度的通知》(桂新冠防指〔2020〕47号),督促各地党委、政府及其疫情防控指挥部、有关单位把农贸市场、商场超市疫情防控“十严格”纳入宣传总体方案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