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资料由网络收集而来,如有侵权请告知上传者立即删除。资料共分享,我们负责传递知识。车辆通告范文通告是在一定范围内公布应当遵守或周知的事项时使用的公文。通告不同公告,它主要用于有关单位开展业务工作需要。下面范文网小编给大家带来车辆通告,供大家参考!车辆通告范文一关于在城区主要道路规范车辆停放及道路交通秩序的通告为进一步整洁城市容貌,提升广大人民群众出行的环境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山东省实施办法》、《山东省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并按照市中区人民政府的相关要求,决定对城区主要道路的车辆停放行为进行规范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城区主次干道上的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均应停放在规定范围。重点规范光明路(东外环至西昌路段)、青檀路(光明路至君山路段)、解放路(光明路至君山路段)、文化路(东外环至西昌路以及东湖公园周边路段)。二、机动车在城区主要道路上需要停放时,须在指定或批准设置的停车场、停车位或沿街单位专设的场地停放,其他地点一律禁止停放。三、电动自行车、人力三轮车、自行车等非机动车辆及摩托车不得在人行道上任意停放。需停放时,应放在指定的场地或停车架上,做到摆放整齐有序。四、电动自行车、人力三轮车、自行车等非机动车辆均应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行人应在人行道内行走,禁止闯红灯。五、凡在禁止停车的路段、路口、场所乱停乱放的机动车辆,驾驶人在现场的,初次违法停车者,予以口头警告;两次以上者,依法予以处罚。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的,按照规定予以处罚,并将车辆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执法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六、非机动车辆占用机动车道行驶、擅闯红灯的,处以50元以下罚款,或在路口协助对非机动车、行人进行管理不少于20分钟的,可抵扣罚款处罚。敬请沿街经营业户、驾驶员及市民群众给予支持、配合。特此通告。市中区交通局市中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市中区公安分局交通警察大队1此资料由网络收集而来,如有侵权请告知上传者立即删除。资料共分享,我们负责传递知识。二〇xx年八月车辆通告范文二根据xx新区管委会工作安排,决定对xx新区区域内道路进行提标整治及绿化品质提升,在施工期间禁止车辆停放。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施工路段:五四大街、西关大街、通海路、海晏路、桃李路。二、施工时间:自4月19日至5月20日。三、具体要求:施工期间车辆禁止在车行道及人行道区域内停放,过往车辆与行人需自觉遵守现场交通标志,服从现场人员管理,若有违反,将依法采取拖移等方式予以处理(特殊车辆除外)。特此通告!西宁市xx新区管理委员会西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五大队西宁市xx开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20XX年4月19日车辆通告范文三尊敬的各位业主:岁月如梭,斗转星移,不知不觉中您已入住普田花园近二年时间,感谢您一直以来对我们物业服务工作的大力支持与信赖,由衷的祝愿您合家美满,幸福安康!我司自接管普田花园小区以来,全体员工深感荣幸,同时也倍感责任重大。公司坚持”精心管理,全心呵护”,全面落实”服务工作永无止境”的工作理念,物业管理处一直在为提升小区物业服务质量而努力,同时我们也清楚的认识到某些服务环节仍需要完善和改进。为了不辜负全体业主的信任,共同创建一个和谐、舒适、安全文明的社区,使您的物业保值、增值,我们将一系列服务举措加以解决或完善,现告示如下:随着小区车辆日益的增多,为了服务和方便业主,更好地保障您的财产及车辆安全,规范小区的车辆管理,请停放车辆时配合以下几点:1、加强并完善管理措施,加装小区各人行通道和车辆刷卡系统,将大门人行通道改为单边进出,有效控制外来闲杂人员,对小区进行限时出入,确保小区宁静与和谐。2、强化车辆管2此资料由网络收集而来,如有侵权请告知上传者立即删除。资料共分享,我们负责传递知识。理,对小区内所有汽车、摩托车和电动车进行出入刷卡管理,对电动车统一指定位置充电与停放,确保车辆的安全,外来车辆一率禁止驶入小区3、请大家车辆出入门岗时主动出示您的停车卡,刷卡出入(卡与车辆车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