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组织七个体系建设实施细则xx土家族自治县基层党组织组织领导体系建设实施细则(试行)为全面推进各领域党的基层组织体系建设,根据县委《关于开展党的基层组织“五个基本”“七个体系”建设活动的实施意见》(长发
8号)总体要求,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按照有利于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有利于充分发挥党组织作用、有利于加强党员教育管理、有利于扩大基层党组织覆盖面的原则,建立健全分布广泛、严密完善、富有活力的基层组织,理顺隶属关系和领导关系,创新设臵方式
第二条按照“条块结合、属地管理为主”的区域化党建新格局的要求,在所有领域、行业、单位建立健全以党组织为核心的基层组织领导体系,实现基层党组织动态覆盖面达到100℅,形成科学严密的组织架构,使党的组织领导和工作覆盖到村(居)民自治组织、经济组织、社会—1—组织和群团组织
第二章网络建设第三条按照规模适度、召集方便、有利于开展党务和业务工作的要求,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分别设立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
第四条农村、机关、企业、学校、科研院所、街道社区、社会团体、社会中介组织、专业合作社、产业协会和其他基层单位,凡是有正式党员三人以上的,都应当成立党的基层组织
第五条按照责任范围组建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
各乡镇负责组建和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湖北xx经济开发区范围内的企业党组织由湖北xx经济开发区工委组建和管理
县城范围内的非公有制企业,规模以下的企业党组织由龙舟坪镇党委组建和管理,规模以上的企业党组织由行业主管第1页共20页部门党委组建和管理
第六条各乡镇负责根据农村专业合作社、产业协会等领域的动态发展设立党组织,同时根据改革发展需要对部分乡镇直单位党组织及时进行设立、合并或撤销
第七条各乡镇XX县区直有关部门共同负责在外出流—2—动党员相对集中地,做好流动党员党支部的设立和管理工作
律师、会计师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