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资料由网络收集而来,如有侵权请告知上传者立即删除。资料共分享,我们负责传递知识。村民自治制度篇一:村民自治制度董棕河村村民自治制度为了促进村民会议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依法保障村民的民主决策权利,加强精神文明、政治文明和物质文明(“三文明”)建设,依据《村委会组织法》有关规定制订本制度。第一章村民会议制度第一条根据《联华村村民自治章程》第四至第七条等有关规定制订本制度。第二条村民会议是本村的最高权力机构。村民会议接受村党总支的领导。第三条村民会议由本村十八周岁以上的村民组成。第四条村民会议的职权:1.选举村民委员会成员,罢免和补选村民委员会成员;2.听取和审议村民委员会工作报告,评议村民委员会成员;3.制订和修订村民自治章程。向村民代表会议的授权事项;4.讨论、决定涉及村民利益的重大事项和村民会议认为应当由其决定的其他事项。村民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不得与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相抵触,不得有侵犯村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合法财产权利的内容;5、讨论决定村民委员会、村务监督小组和十分之一以上村民提议召开的村民会议议题作出决定;6.纠正村民委员会和村民代表会议作出的错误决定。第五条村民会议每年一般召开一次,村民会议由村民委员会召集。有十分之一以上的村民或村务监督小组提议,应当自提议之日起15日内召集村民会议。召开村民会议,应当有本村十八周岁以上村民的过半数参加,或者有本村三分之二以上的户的代表参加,受场地限制时可分片或分批召开。所作的决定应当经到会人员的过半数通过。村民会议的决定由村民委员会负责实施,所有村民组织和村民都应当服从村民会议的决定,支持村民委员会实施村民会议决定。1此资料由网络收集而来,如有侵权请告知上传者立即删除。资料共分享,我们负责传递知识。第六条村民会议的议程:1.听取和审议村民委员会的工作报告;2.听取和审议村财务收支报告;4.讨论决定其他重要事项。第七条村民会议由村民委员会召集并主持。村民委员会应当认真研究提请村民会议民主决策的事项,并充分做好召集村民会议的其他各项准备工作;应当在召开村民会议的五天以前,向村民公告召开村民会议的事项。第八条凡参加会议的村民须到各自的联组长处签到。第二章村民代表会议制度第九条根据《联华村村民自治章程》第七条规定制定本制度。第十条村民代表会议是村民会议的重要补充,两者同为村民发扬民主的组织制度和民主决策的组织形式,村民代表会议在村民会议闭会期间,经村民会议授权对重要村务进行民主决策,对村民委员会工作实行民主监督。第十一条村民委员会是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的执行机构,向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负责并报告工作。第十二条村民代表会议由村民代表和村里的各级人大代表、村民委员会成员、村民组长等组成,后者为当然代表。必要时可邀请驻地部队代表和驻本村的公安等部门的代表参加。第十三条村民代表的产生由各村民小组召开小组村民会议民主推选产生,名额一般按15户左右产生一名,根据本村现状,大约在50名左右。民主推选村民代表的办法,应当经小组村民会议通过。民主推选产生的村民代表要具有代表性,其中妇女应占有一定比例。第十四条村民代表任期三年,与村民委员会同时换届,可以连选连任。第十五条村民代表应具备以下条件: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2.遵章守法,作风正派;3.关心集体、办事公道;2此资料由网络收集而来,如有侵权请告知上传者立即删除。资料共分享,我们负责传递知识。4.关心群众生活,反映群众要求,有群众基础和威信;5.有一定的参政议政能力;6.依法具有选举和被选举权。第十六条村民代表会议的职权如下:1.讨论、决定本村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年度工作目标、任务;2.讨论、决定完成国家任务的各项措施;3.讨论、决定本村集体经济组织各种形式承包责任制的完善和村经济合同的签订;4.讨论、决定新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公益事业;5.讨论、决定村1万元以上的财务开支;6.听取并审议村民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收支报告,评议村民委员会人员;7.制定和修改除章程以外的村民自治制度(规定、办法、守则);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