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资料由网络收集而来,如有侵权请告知上传者立即删除
资料共分享,我们负责传递知识
大学生法院实习报告怎么写篇一一、实习简介今年暑假十分有幸被分配到xx市中级人民法院①实习,实习期间,我不仅巩固了两年来所学的专业知识,锻炼了自己的法律实践能力,还学到了许多课本上所没有的法律实务工作知识
实习过程中,各位领导、法官、书记员对我十分照顾,和他们的交流与沟通,也让我积累了许多社会经验,开阔了眼界,对法院工作有了全新的认识
在此,我想向一直指导、照顾我的黄建平法官,我们的领队老师胡弘弘教授和所有为我的实习提供帮助和指导的xx中院的老师们表示感谢,感谢你们为我顺利完成实习所付出的努力
二、实习过程我被分配在执行局跟随黄法官实习,这对我而言是一项新的挑战,因为今年试行的大二提前实习制度,我们还没有学习民事诉讼法,相关的法律知识还十分欠缺,在学校更是很少接触关于执行方面的信息
但既到了法院,就应抱十分虔诚的心态来学习,而学习好了也可为之后研习这方面的知识打下良好基础
一开始我对执行的理解仅限于“直接依据生效裁判,简单实现法定权利”的“体力活”,并没有意识到执行工作的重要性,但通过实习学习,让我对原来的看法有所改变
《民事诉讼法》第201条对执行的定义是“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对于该定义,可以理解的有三点:一、执行的依据必须是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主要是没收财产和判处罚金
行政判决、裁定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非财产部分并不能由法院执行局执行
二、具体是由作出判决或裁定的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1此资料由网络收集而来,如有侵权请告知上传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