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建安全工程变更管理办法根据招标文件和建设工程管理的法律、法规,结合本项目的特点,特制定本制度
一、属于工程变更的范围1、合同内容数量的变更2、任何工作内容的质量或其他特性的改变3、任何部分工程的标高、位置和(或)尺寸的改变4、任何工作的删减,但交由他人实施的除外5、工程承包范围以外的任何附加工作6、实施工程的顺序或时间安排的改变二、工程变更的程序1、包括:设计单位对原设计存在的缺陷提出变更、本矿提出的变更、监理单位提出的变更、施工单位提出的变更等四项,由本矿技术科上报集团公司基建部,组织集团公司、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对设计变更文件的必要性、经济性和施工的可操作性进行评估,经上级同意后,各方签署“工程设计变更单”,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工程变更通知单》
三、变更的评估应包括的内容1、确定工程变更项目的必要性
2、确定工程变更项目与原工程项目施工上类似程度和难易程度
3、确定工程变更项目的工程量
4、确定工程变更的单价或总价
5、确定工程变更对工期的影响
四、工程变更的审核确定及实施过程工程变更根据项目的实施阶段一般分为:设计变更和施工变更两个方面
根据变更内容的不同,设计变更又可以分为:1
设计缺陷变更;2
建设方改变项目功能或标准而进行的深化设计变更
施第1页共4页工变更根据内容的不同则分为1
施工条件的变更;2
施工工艺的变更;3
材料改变的变更等
根据工程变更的不同类型,在工程变更的审核确定及实施过程当中执行以下的规定:1、当发生设计缺陷的变更时,本矿技术科上报集团公司,要严格审查变更的原因
如果是因为设计者设计本身的原因而造成的变更,则变更的费用要由设计方承担
同时建设单位要及时和设计方沟通,严格控制类似变更的出现
如果是因为设计外部资料不符所造成的工程变更,则要严格追查资料不符的原因和责任单位及责任人,由责任单位负责该部分的变更费用
因为该部分变更的费用一般都比较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