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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北京市生育保险政策解读北京市规定生育保险费由企业按月缴纳,下面小编为大家精心搜集了关于北京市生育保险政策的解读,欢迎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生育保险参保范围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调整本市职工生育保险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本市行政区域内的用人单位,包括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会计师)事务所、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简称用人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
政策解读:不论户籍和性别,所有在京务工人员都应当参加北京生育保险
生育保险缴费说明政策解读:北京市规定生育保险费由企业按月缴纳
企业按照其缴费总基数的0
8%缴纳生育保险费
企业缴费总基数为本企业符合条件的职工缴费基数之和
职工缴费基数按照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资计算;低于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照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计算;高于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计算;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资无法确定的,按照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计算
生育保险报销条件(一)符合国家或者本市计划生育规定;(二)分娩前连续缴费满9个月
相关政策:如连续缴费不足9个月,其生育或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但生育津贴则由用人单位支付
如参保职工分娩前连续缴费不足9个月,分娩之月后连续缴费满12个月的,职工的生育津贴由生育保险基金予以补支
补支标准为申报领取津贴之月,用人单位职工月缴费平均工资除以30天再乘以产假天数
生育保险报销范围(一)生育津贴:生育津贴为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工资,生育津贴低于本人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企业补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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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生育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