页脚内容页眉内容所谓内部审计和外部审计,是按审计主体的不同对审计进行的分类,其中内部中国内部审计协会2003年发布的《内部审计具体准则第10号——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的协调》,明确指出,所谓“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的协调”,就是指内部审计机构与会计师事务所、国家审计机关在审计工作中的沟通与合作
本文拟就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协调的必要性和可行性等进行探讨
一、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既有区别又有联系、既各有特点又互为补充,使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的协调不仅必要而且可行所谓内部审计和外部审计,是按审计主体的不同对审计进行的分类,其中内部审计是指由部门、单位内部审计机构或专职审计人员对本单位及所属单位财政收支、财务收支、经济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的独立监督和评价行为,目的是促进加强经济管理和经济目标的实现
内部审计的主体是单位设立的内部审计机构或专职审计人员
外部审计包括国家审计和社会审计
国家审计是指由国家审计机关所实施的审计
国家审计的主体是审计署以及各省、市、自治区、县设立的审计机关,对被审计单位的财务财政活动、执行财经法纪情况以及经济效益性进行审计监督
社会审计是指由经政府有关部门审核批准的社会中介机构进行的审计,其主体是注册会计师
内部审计与国家审计、社会审计都是我国完整的审计组织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三者特征突出、自成体系、各司其职,又相互联系、相互补充
内部审计相对于外部审计具有如下特点:页脚内容页脚内容页眉内容1、在审计性质上,内部审计属于内部审计机构或专职审计人员履行的内部审计监督,只对本单位负责;外部审计则是由独立的外部机构以第三者身份提供的签证活动,对国家权力部门或社会公众负责
2、在审计独立性上,内部审计在组织、工作、经济方面都受本单位的制约,独立性受到局限;外部审计在经济、组织、工作等方面都与被审计单位无关系,具有较强的独立性
3、在审计方式上,内部审计是根据本单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