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数据仓库命名规范第2页目录1
数据仓库命名规范42
命名规范42
表属性规范42
物化视图102
存储过程102
触发器102
数据包102
普通变量102
游标变量112
记录型变量112
表类型变量112
数据库链接112
大小写122
单词分隔122
保留字122
命名长度122
字段名称122
数据类型132
字符型132
数字型132
日期和时间132
大字段142
唯一键14第3页1
数据模型是数据管理的分析工具和交流的有力手段;同时,还能够很好地保证数据的一致性,是实现商务智能(BusinessIntelligence)的重要基础
因此建立、管理一个企业级的数据模型,应该遵循标准的命名和设计规范
数据仓库命名规范2
表属性规范2
ODS层表名前缀为ODS_应用系统名(缩写)—数据表名
数据表名称必须以有特征含义的单词或缩写组成,中间可以用“_”分割,例如:ODS_FUN_CUSTOMERINFO
表名称不能用双引号包含,表名长度不超过30个字符
如果ODS设计采用贴源设计,数据表名应与源系统一致
•系统和应用名规则如下:■核心COR■对公信贷CLN■个贷PLN■基金FUN■票据TIC■理财FIN■报表RPT■如有新系统,按规则添加第5页2
DW事实表表名前缀为DW_主题名(缩写)—功能描述
数据表名称必须以有特征含义的单词或缩写组成,中间可以用“_”分割,例如:D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