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部分第1章船体结构材料第1节一般要求1检验和检查1
1总则所有已经过认证或计划认证的船体结构和船用设备的材料的检验和检查要符合验船师的要求并符合以下或与以下等同的要求
由于考虑到国家已规定的材料生产操作方法和材料的计划用途,如材料所用于的零件、船的类型和计划用途及船体结构类型,所以与此处所规定的特性有所不同的材料、试样和机械性能检验步骤可经申请批准后使用
2制造商的认可(2003)1
1(2005)船体结构用轧制状态产品应由通过本船检局对该钢种认证的钢厂制造
产品对焊接和所要承受的成形加工的适用性要在初次认证检验期间在钢厂演示证明
钢厂的认证应按照附录4的第2部分
2(2006)制造厂商有责任在生产期间确保执行现行的工艺规程和生产控制及遵守制造规范
如果执行工艺规程和控制有偏差而可能产出不合格产品时,制造商要进行全面调查以确定偏差原因并制定对策以便预防偏差再度发生
应提交给验船师完整的调查报告
船检局保留要求进一步调查的权利,直到解决了偏差原因并达到了验船师的要求
在由钢厂发货前,应检验每件受到影响的产品并达到在场的验船师的要求
另外,可增加对随后产品的检验次数以得到质量的可靠性
3在钢产品不是由轧钢厂冶炼生产时,要遵守2-1-1/7
3的工艺步骤
3检验和检验数据1
1目击检验标志W标明,除非设备已注册并且产品的制造是按照“船检局的质量保证大纲”,否则验船师要目击检验
2制造厂数据标志M标明,检验数据要由制造厂提供,而不必由验船师对所采用步骤或所取得的结果进行核实
3其它检验标志A标明对这些检验,检验数据应由供货厂商提供并由验船师审查以核实所采用步骤和其所目击的随机检验符合船检局规范要求
对在第2部分第1章和第2部分第2章的各种检验,完整检验标志清单见附录1第2部分
5根据“ABS质量保证大钢”的轧制产品认证一经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