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顺市引进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绿色通道实施办法(试行)[日期:2014-07-11]来源:作者: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切实推动安顺提速发展、后发赶超,根据《贵州省高层次人才引进绿色通道实施办法(试行)》、《中共安顺市委关于进一步实施科教兴安战略大力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中共安顺市委安顺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大人才培养引进加快科技创新的实施意见》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建立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引进绿色通道,在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市直相关部门共同组织实施
第二章对象条件第三条本办法所称高层次人才,主要指从市外、省外、国(境)外引进的以下四个层次人才:第一层次: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得者,国家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一等奖的前2位完成人
第二层次:长江学者,国家“千人计划”和“万人计划”入选者,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国家杰出专业技术人才、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和国家级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学术技术带头人,中华技能大赛优秀奖获得者,以及其他省、部级以上管理的高层次人才
第三层次:具有学历学位的博士,正高级职称人才
第四层次:留学回国人员中硕士研究生,“985”、“211”工程院校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副高级职称人才及其他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急需紧缺人才,主要指为实施我市“四化同步”发展战略和推进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完成,从市外、省外、国(境)外引进到我市重点产业、重点领域和重点项目的企事业单位工作的以下四种急需类型人才:第一类型:在园区建设、企业经营、商贸物流、现代农业等方面具有丰富经验的管理型人才;第二类型:在金融管理、资本运作、招商引资、创意策划等方面具有从业经验的实用型人才;第三类型:在城乡建设、规划设计、交通运输、水利工程、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