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铁路旅客运输合同一、旅客运输合同的含义合同是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或者终止权利义务的协议
运输合同是承运人将旅客或者货物运输到约定地点,旅客、托运人或者收货人支付票款或者运费的合同
《铁路法》第11条明确规定:“铁路运输合同是明确铁路运输企业与旅客、托运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旅客车票、行李票、包裹票和货物运单是合同或者合同的组成部分
”旅客运输合同是承运人将旅客及其行李按约定的时间安全送达目的地,旅客向承运人支付规定运费的协议
客运合同的当事人,有承运人和旅客两方
客运合同是标准合同
所谓标准合同,是基本内容与形式均由一方当事人为与多数人订立合同而事先制定,并在其经营和管理活动中反复使用,而作为另一方当事人不能对合同的基本内容和形式作出任何变更的合同
旅客运输合同的主要条款就是国家授权交通运输部门统一规定的,以客票的形式表现,一般情况下承运人和旅客不得就合同的条款自行协商、变更
当然,实践中也不排除有部分运输合同,其内容、条款由双方当事人1办商订立;客运合同常与行李运输合同相伴
客运实践中,旅客可以随身携带一定种类和数量的行李,超过规定的部分物品在一定重最内可按行李托运
2二、旅客的基本权利和义务1.旅客:指持有铁路有效乘车凭证的人和同行的免费乘车儿童
根据铁路货物运输合同押运货物的人视为旅客
2.权利:(1)依据车票票面记载的内容乘车;(2)要求承运人提供与车票等级相适应的服务并保障其旅行安全;(3)对运送期间发生的身体损害有权要求承运人赔偿;(4)对运送期间因承运人过错造成随身携带物品损失有权要求承运人赔偿
3.义务:(1)支付运输费用:(2)遵守国家法令和铁路运输规章制度,听从铁路车站列车工作人员的引导,按照车站的引导标志进、出站;(3)爱护铁路设备、设施,维护公共秩序和运输安全
三、承运人的基本权利和义务1.承运人:指与旅客或托运人签有运输合同的铁路运输企业,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