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供热单位备案登记指南一、登记备案范围登记备案分供热单位备案、供热单位管辖的锅炉房(含热交换站,下同)备案两种情况
(一)关于供热单位备案供热单位备案登记的范围是:本市行政区域依靠稳定热源(包括:自产或外购),通过管道系统有偿为采暖用户提供采暖用热以及相关服务的各类供热单位
上述范围包括专业供热企业和向社会有偿提供采暖供热服务的各类机关、部队、企事业单位的后勤服务部门
从事热源趸售、不直接向采暖用户供热的生产经营单位,不作为供热单位进行备案
物业服务企业从事经营性采暖供热业务的,也应当办理供热单位备案
供热单位备案登记的机关是:供热单位办理工商营业执照登记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所在地的区县市政市容委
(二)关于供热单位管辖的锅炉房备案供热单位管辖的锅炉房备案登记的范围是:供热单位所管辖的全部供暖锅炉房,包括自有产权锅炉房和接受委托经营管理的锅炉房
1供热单位管辖锅炉房备案登记的机关是:锅炉房所在地的区县市政市容委
二、对提交备案材料的说明(一)关于锅炉房的竣工验收备案材料锅炉房的面积或投资规模符合本市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要求的,应当提交《北京市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面积或者投资规模不足本市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要求的,应当提交建设单位出具的竣工验收报告和公安消防部门出具的消防安全检查意见
(二)关于热源配置情况供热单位需要外购热源向用户采暖供热服务的,应当提供有效期不少于五年的热源购销合同
三、关于备案登记表的填写说明(一)供热单位综合情况表该表由申请备案的供热单位填写
1、单位名称:填写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供热单位名称,须与单位公章一致
2、注册地址:填写工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载明的地址
3、单位类型和属性归口:填写内容举例说明如下,如:(1)xx区供暖中心:单位类型选区属事业单位,属性归2口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