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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文复函的范文范文一辽宁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你局《关于冷冻(速冻)肉卷生产许可有关问题的请示》(辽食药监生〔20xx〕44号)收悉
经研究,现函复如下:一、你局请示中所述的“冷冻(速冻)肉卷”产品:以畜禽为主料,以调味品为辅料添加焦磷酸钠、三聚磷酸钠、碳酸氢钠、抗坏血酸钠、葡萄糖酸内酯、沙蒿胶多种复配食品添加剂并经过滚揉、腌制等加工过程,其已改变了冻肉的保水率、PH值、化学组成等化学性质,也改变了冻肉的色泽、粘度、气味等物理性质,因此,不符合《农业部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关于加强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农质发〔20xx〕14号)有关初级农产品的定义
根据上述加工工艺,该类产品应属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20xx)中附录E食品分类系统中的调理肉制品(生肉添加调理料)范畴
二、按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7718-20xx)中4
2的食品名称规定,上述食品不应以“冷冻(速冻)肉卷”易使消费者误解或混淆的食品名称命名,而应使用调理肉制品(生肉添加调理料)范畴的反映食品真实属性的名称
三、请你局参照《肉制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20xx版)》对调理肉制品(生肉添加调理料)产品实施食品生产许可,严格执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20xx)、《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7718-20xx)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办公厅20xx年12月11日范文二食药总局关于低聚果糖生产许可有关问题的复函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你局《关于明确低聚果糖产品生产许可分类单元的请示》(冀食药监1此资料由网络收集而来,如有侵权请告知上传者立即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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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xx〕42号)收悉
经商国家卫生计生委,现函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