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算审核项目操作规程一、项目交底1部门负责人接到项目的当天,应请合同跟踪人进行初次项目交底,作好交底记录
2项目交底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服务内容:工程预算审核、工程结算审核、工程决算审核、工程结算编制、其他服务;(2)委托方要求:时间要求、成果质量要求、增值服务要求(提出管理建议)、其他要求等,提供委托方项目负责人及联系电话;(3)工程项目概况:工程名称、建设规模、建设地点、结构形式、总投资额、设计单位等情况,施工单位情况等内容;(4)工程款支付情况:合同价款、已付工程款、甲供料款等;(5)其他相关情况;(6)交底不能全部了解的内容,由执业人在咨询过程中进一步完善
二、人员配置部门负责人根据委托方要求、项目大小、难易程度或其他特定条件,确定独立的或者团队合作的执业人员名单,包括项目负责人、造价工程师、其他造价人员及辅助人员、校核人员、审核人员等,并及时通告至每个人
1确定项目负责人的原则:一般单体项目负责人由造价工程师或中级以上造价员担任;群体项目的总负责人由部门主任担任,群体项目负责人由项目管理专员担任;跨部门作业的群体项目负责人由公司领导研究确定;2项目负责人能够独立完成的一般单体项目,不配备其他专业造价人员;3项目负责人不能独立完成的一般单体项目或群体项目,分专业配备造价人员或辅助人员;4确定收费责任人、档案装订负责人;5超出常规时间要求的项目,项目负责人应提前请审核人员全程跟踪控制
三、咨询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审查1项目负责人组织各执业人在提交的初步结算资料三天内完成资料的审查工作,检查图纸是否齐全,有无缺页、缺专业图纸的现象,对照清单逐一向委托方落实其他可能涉及到的资料是否存在,书面列出缺少资料的清单;2对于清单中委托方不涉及的资料以答疑的方式请委托方书面确认;3针对资料审查发现的问题,与委托方沟通,让委托方(尤其是没经验的、外行的委托方)明白这些资料及时提供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