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非企业单位章程核准表单位名称浙江省现代某中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233000051087873X7通过章程的会议情况会议名称理事会第二届1次会议时间2017-01—01应到人数5实到人数5赞同人数5反对人数0弃权人数0需说明的主要问题1.理事会表决通过章程。(印章)经办人:月日登记管理机关审批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章程范式说明〉一、此文本旨在为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制定章程提供范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意见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签字:单位盖章:二、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制定的章程,应当包括章程范式中所列全部条款,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作适当补充。三、〔〕内文字为制定要求。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单位的名称是。〔名称应当符合《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民政部《民办非企业单位名称管理暂行规定》的规定〕第二条本单位的性质是。〔必须载明:主要利用非国有资产、自愿举办、从事非营利性社会服务活动的社会组织〕第三条本单位的宗旨是。〔必须载明: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社会道德风尚。单位设立的目的〕第四条本单位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走中国特色社会组织发展之路,依照《中国共产党章程》有关规定建立党的组织,承担保证政治方向、团结凝聚群众、推动事业发展、建设先进文化、服务人才成长、加强自身建设等职责。本单位的登记管理机关是,党建领导机关是,业务主管单位是。本单位接受登记管理机关、党建领导机关、有关业务管理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第五条本单位的住所地是。〔如:XX省(自治区、直辖市)XX市(区、县)〕第六条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第二章举办者、开办资金和业务范围第七条本单位的举办者是。举办者享有下列权利:(一)了解本单位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二)推荐理(董)事(以下简称理事)和监事;(三)有权查阅理(董)事会(局)(以下简称理事会)会议记录和本单位财务会计报告第八条本单位开办资金:元;出资者:,金额:。〔开办资金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如为多个出资人,应分别载明每位出资人的出资金额〕第九条本单位的业务范围:(一);(二);(三);〔必须具体明确,与业务主管单位确认的业务范围一致〕第三章组织管理制度第十条本单位设理事会,其成员为人。理事会是本单位的决策机构。理事由举办者(包括出资者)、职工代表(由全体职工推举产生)及有关单位(业务主管单位)推选产生。理事每届任期年,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理事会成员为3—25人;理事任期3年或4年;有关单位主要指业务主管单位〕第十一条理事会行使下列事项的决定权:(一)修改章程;(二)业务活动计划;(三)年度财务预算、决算方案;(四)增加开办资金的方案;(五)本单位的分立、合并或终止;(六)聘任或者解聘本单位院长(或校长、所长、主任等)和其提名聘任或者解聘的本单位副院长(或副校长、副所长、副主任等)及财务负责人;(七)罢免、增补理事;(八)内部机构的设置;(九)制定内部管理制度;(十)从业人员的工资报酬;第十二条理事会每年召开次会议〔至少两次〕。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当召开理事会会议:(一)理事长认为必要时;(二)1/3以上理事联名提议时.第十三条理事会设理事长1名,副理事长1—2名。理事长、副理事长由理事会以全体理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或罢免。第十四条副理事长协助理事长工作,理事长不能行使职权时,由理事长指定的副理事长代其行使职权。第十五条召开理事会会议,应于会议召开10日前将会议的时间、地点、内容等一并通知全体理事。理事因故不能出席,可以书面委托其他理事代为出席理事会,委托书必须载明授权范围.第十六条理事会会议应由1/2以上的理事出席方可举行。理事会会议实行1人1票制.理事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全体理事的过半数通过.下列重要事项的决议,须经全体理事的2/3以上通过方为有效:(一)章程的修改;二)本单位的分立、合并或终止;第十七条理事会会议应当制作会议记录。形成决议的,应当当场制作会议纪要,并由出席会议的理事审阅、签名。理事会决议违反法律、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