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覆盖拉网式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资金管理办法各市、县财政局、环保局,省农垦集团:为充分发挥全省覆盖拉网式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资金的作用,规范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财政部、环保部和XX省人民政府签订的《全省覆盖拉网式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试点协议》和《XX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我们制定了《全省覆盖拉网式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资金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全省覆盖拉网式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资金管理办法附件全省覆盖拉网式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资金管理办法第一条为规范中央和省级全省覆盖拉网式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财政部、环保部和XX省人民政府签订的《全省覆盖拉网式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试点协议》和《XX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XX省人民政府令第63号)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全省覆盖拉网式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资金(以下简称“整治资金”)包括中央财政补助我省的农村环境保护专项资金和省级财政安排的专项资金,由省财政厅会同省环保1厅共同管理
第三条补助对象
整治资金对纳入全省覆盖拉网式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的市、县(市、区)给予补助
第四条补助标准
以行政村为单位,整治资金补助标准为
苏南地区50万元/行政村、苏中地区70万元/行政村、苏北地区80万元/行政村
第五条第1页共13页拨付方法
各市、县要根据试点工作要求,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认真编制试点工作五年规划,并合理确定年度实施方案后报送省环保厅、财政厅备案
省财政厅、省环保厅每年按照省核定的县(市、区)年度整治村庄任务量、补助标准,计算确定当年整治资金补助额,下达到各市、县
第六条各市、县(市、区)财政部门要按年度整治任务筹措落实整治资金,并根据《XX省财政厅关于加大资金整合力度支持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通知》(苏财建〔20XX〕47号)要求,统筹安排使用好省以上和本级财政用于农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