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资产价值标准是5000元
财税【2014】75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出过一条规定:对所有行业企业持有的单位价值不超过5000元的固定资产,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
自打这条规定出来后,时不时有人会问苏珊,这个规定的意思是不是说固定资产价值标准提高到5000元了
一、固定资产价值标准其实为什么有人觉得这条规定的意思是固定资产价值标准提高,应该从固定资产价值标准这个界定说起,在2000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制度》中,对于固定资产的定义是这样的:“固定资产,是指企业使用期限超过1年的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
不属于生产经营主要设备的物品,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并且使用年限超过2年的,也应当作为固定资产
”因此,以2000元作为固定资产价值标准就变得根深蒂固了
而实际上,这个2000元的价值标准也只是在《企业会计制度》里出现过,2006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以及2011年发布的《小企业会计准则》里,对于固定资产的定义分别是这么说的:“固定资产,是指同时具有下列特征的有形资产:(一)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二)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
“固定资产,是指小企业为生产产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1年的有形资产”
所以,很准确的说,大小准则并没有规范固定资产的价值标准,那是否意味着没有价值标准了
企业一个螺丝刀能用1年以上也需要做固定资产管理
那倒也不是,除了固定资产的定义,我们还需要从会计核算的成本与效益原则去分析,提高核算效率而不是一味的死板教条,螺丝刀做固定资产核算显然违背成本效益原则
因此,在实务中,也出于企业内部控制的规范要求,苏珊也建议大家根据自家单位的实际情况,在财务制度里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