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2广西壮族自治区林地和森林资源年度变更调查操作细则(2014年)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厅前言林地及森林资源是林业发展的物质基础,是建设生态文明和美丽广西的根本保障
自2009年全区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2011年全区林地落界调查以来,在各种经营活动和自然力的共同作用下,我区林地及森林资源数量、结构、空间分布发生了较大变化,林地及森林资源数据不清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林业发展、生态建设的科学决策,影响了森林经营管理措施制定的科学性
因此,开展林地及森林资源变更调查,更新林地“一张图”数据库和森林资源数据库,实现林地和森林资源“年度更新”“年度、出数”,具有重要意义
根据2014年2月《国家林业局办公室关于做好2014年全国林地变更调查工作的通知》(办资字﹝201410﹞号),我区2014年开展林地变更调查工作
统筹考虑“十三五”采伐限额编制、各级政府年度绩效考评需要,自治区林业厅研究决定协同进行林地和森林资源变更调查,同时产出林地和森林资源更新数据
根据国家林业局《全国林地年度变更调查技术方案(试行),结合》森林资源变更调查,在总结2012年、2013年苍梧县和鹿寨县全国林地年度变更调查试点工作的基础上,制定了《广西壮族自治区林地及森林资源年度变更调查操作细则》作为2014年全区林,地及森林资源变更调查的技术依据
本《操作细则》共分为7章24条
第一章总则,阐述了林地及森林资源变更调查的目的任务,规定了变更调查程序和技术路线、变更时点和范围、调查内容与成果;第二章技术标准,对变更调查的各项技术标准作了明确规定;第三章资料收集与处理,明确了需要收集的资料和处理方法;第四章遥感图像变化检测与数据分发;第五章变化图斑判读和核实与数据更新,详细地介绍了变化图斑内业判读、外业核实调查的内容和方法,以及林地和森林资源数据更新方法;第六章质量检查,规定了县级自查、自治区级检查和国家级核查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