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贸易信誉欺骗探析摘要
信用证结算方式因其具有银行信用作为收汇保证,在国际贸易中应用非常广泛
但即便是这样一种公认较为安全和完善的方式也存在着漏洞,使不法分子有机可乘,信用证欺诈案件屡屡发生
信用证欺诈的产生是和信用证的内在缺陷、信用证的相关立法薄弱和国际贸易的复杂性等原因分不开的
关键词:信用证;欺诈;原因作为国际结算方式的一种,信用证在商业信用的基础上加入了银行信用作为卖方的收汇保证,具有较高的安全性,被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的银行和商人所普遍采用,被誉为是“国际商业的生命线”
但即便是这样一种公认较为安全和完善的结算方式也存在着漏洞,给不法分子以可乘之机
近年来国际贸易中信用证欺诈案件频频发生,这使有关进出口当事人的利益受到了极大的损害,也扰乱了正常的贸易秩序
本文拟从信用证欺诈的法律内涵入手,探究信用证欺诈产生的原因,以期为在贸易实务中有效防范信用证欺诈起到积极的作用
一、信用证的概念信用证(LetterofCredit,简称L/C),是一种银行开立的有条件的承诺付款的书面文件
根据国际商会《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UCP500)第二条所下的定义,信用证是一项约定,不论其名称或描述如何,即由一家银行(“开证行”)依照客户(“申请人”)的要求和指示或以其自身的名义,在符合信用证条款的条件下,凭指定单据:1
向第三者(“受益人”)或其指定人付款,或承兑并支付受益人出具的汇票
授权另一家银行进行该项付款,或承兑并支付该汇票
授权另一家银行议付
《美国统一商法典》在第5-102条(a)-(10)中也做了类似的定义:“信用证”指开证人应申请人之请求或第1页共9页为申请人之故,向受益人作出的满足第5-104条要求的确定的承诺,即以付款或交付一定价值物的方式兑付单据提示
如果开证人系金融机构,则这项承诺可以是开证人向自己或为自己之故而做出的
从上述的几种不同的文字表述中,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