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电网公司基建安全管理规定规章制度编码:国网(基建/2)173-20XX国家电网公司基建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标准,依据国家电网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大建设”体系建设和安全工作要求,为进一步规范公司系统基建安全管理工作,保证建设工程安全和从业人员安全健康,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依据《国家电网公司安全工作规定》和《国家电网公司基建管理通则》制订,明确基建安全基本原则、管理目标、职责分工、工作内容和要求,是公司基建安全管理工作必须执行的基础性、原则性制度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总部、省公司级单位(包括省、自治区、直辖市电力公司和公司直属建设公司,下同)、地市公司级单位(包括省、直辖市、自治区电力公司支撑实施机构、地市供电企业、公司直属单位下属单位)、县公司级单位(包括县供电企业、直属单位下属单位子企业),公司系统新建、改扩建输变电工程以及公司投资、控股的电源工程项目及相关参与方
第四条公司基建安全管理应贯彻“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的理念
公司及所属单位将基建安全工作纳入本单位安全管理体系,实行主要负责人负总责和“一岗双责、党政同责”的-1公司基建安全管理信息
(六)参与基建安全事件的调查处理工作
(七)组织开展基建安全管理工作考核与评价
第八条公司总部相关部门管理职责(一)国网安质部负责监督、检查与评价基建安全管理工作
(二)国网交流建设部负责公司特高压及跨区交流电网工第1页共19页程建设的安全管理;国网直流建设部负责公司直流输电工程建设的安全管理;公司成立的工程建设指挥部负责相应工程的安全管理
负责监督、检查、考核所委托建设管理单位的项目安全管理工作
第九条省公司级单位基建管理部门职责(一)负责本单位及所属企业的基建安全管理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