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XX年两会学习心得(完善“二孩政策”的配套政策)湖北“单独二孩”政策解读标签:单独二孩计生湖北有了“大宝”,再生“二宝”
湖北的爸爸妈妈们,你们准备好了吗
3月27日,《XX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审议通过,XX省正式启动“单独二孩”政策——夫妻一方为独生子女的,可以申请再生育一个子女
已经怀孕的“二孩”也合法问
如何确认单独家庭
夫妻一方是独生子女、且只有一个子女的家庭可认为单独家庭
独生子女,是指独生子或独生女,即没有同胞兄弟姐妹,没有同父异母、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没有父母再婚后形成的继子女兄弟姐妹;没有父母收养形成的兄弟姐妹;或者由上述关系形成的兄弟姐妹在其母亲育龄期内均死亡的
“单独二孩”是分步骤放开,还是符合条件者一次性都放开
一次性放开,没有任何附加条件
也就是说,自省人大常委会修改《XX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后,只要符合条件的单独家庭,都可以生育第二个孩子
已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单独夫妇”申请再生育的,奖励政策如何衔接
已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单独夫妇”申请再生育的,自批准其再生育下月起,不再享受独生子女奖励优惠待遇,已经享受的奖励优惠待遇不予追回,由原发证单位注销其《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单独夫妇”在《XX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订前生育第二个孩子的如何处理
在《XX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订前,“单独夫妇”已生育第二个孩子的,依照生育行为发生时的政策规定处第1页共6页理,作出的处理决定并已执行到位的继续有效,维持不变;已作出处理决定但没有执行到位的,按原处理决定执行;还没有作出处理决定的“单独夫妇”,依照生育行为发生当时的政策规定,作出处理决定并执行
《XX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订前怀孕的单独家庭算不算政策外生育
XX省“单独两孩”政策实施的时间,为省人大常委会颁布《修改[条例]决定》的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