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电行业环境保护研讨会纪要关于印发《全国生态环境保护纲要》研讨会会议纪要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局(厅):2001年2月16日至18日,我局主持的《全国生态环境保护纲要》(以下简称《纲要》)研讨会在北京召开
现将研讨会会议纪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请各地将贯彻《纲要》的工作计划和具体贯彻落实情况,分别于2001年4月30日和2001年11月30日前报我局
我局将在此基础上向国务院报告全国贯彻落实的《纲要》情况
附件:《全国生态环境保护纲要》研讨会会议纪要二○○一年四月十日主题词:环保生态会议纪要通知抄送:中国人民解放军环境保护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各直属单位、各派出机构附件:《全国生态环境保护纲要》研讨会会议纪要2001年2月16-18日,国家环保总局在北京召开了《全国生态环境保护纲要》(以下简称《纲要》)研讨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保局(厅)主管局长和自然保护处处长、国家环保总局有关司(厅)领导、南京环科所、中国环科院生态所的领导及专家共计100余人参加了会议
解振华局长、宋瑞祥副局长出席会议,祝光耀副局长就领会《纲要》的精神实质作了专题辅导报告
总局自然生态保护司杨朝飞司长作了会议总结
代表们对《纲要》和总局领导的讲话进行了认真的学习和讨论,一些省区和地方结合本地区的实际工作,作了典型交流发言
会议听取了西部12省区关于生态环境现状调查结果的汇报,对下一步工作作了部署;同时,组织东部地区对生态环境现状调查方案进行了讨论
现将会议纪要如下:会议一致认为,《纲要》是实现生态保护与污染防治并重的重大突破,是生态保护工作进入一个历史性转折阶段的重要第1页共4页标志
《纲要》为生态保护工作提出了明确的目标、任务和措施,为环保部门的监督管理提供了重要依据
搞好我国的生态保护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需要我们进行坚持不懈的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