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建筑的功能关系与空间组合主讲教师:赵珉主要内容:一、功能对空间的规定性二、空间组成三、功能分区四、人流聚集与疏散根据建筑的使用性质对内部空间的功能及流线做出合理的安排
一、功能对空间的规定性1、功能决定空间的“量”所谓空间的“量”是指空间的大小和容量
在实际工作中,一般以平面面积作为空间大小的设计依据
根据功能需要,一个空间要满足基本的人体尺度和达到一种理想的舒适程度,其面积和空间容量应当有一个比较适当的上限和下限,在设计中一般不要超过这个限度
2、功能决定空间的“形”所谓空间的“形”是指空间的形状
除了空间的大小和容量,空间的形状也同样受功能的制约
虽然说在满足使用功能的前提下,某些空间可以被设计成多种形状,然而对于特定环境下的某种使用功能,总会有最为适宜的空间形状可供选择,这本身就是一个优化组合的过程
3、功能决定空间的“质”所谓空间的“质”,主要是指满足采光日照、通风等相关要求
除某些特定的空间有防尘、防震、恒温、恒湿等特殊要求外,对于一般建筑而言,空间的质主要涉及到开窗和朝向等方面
不同的空间,由于功能要求的不同,需要不同的朝向和不同的开窗处理;而同样尺寸的空间,由于朝向和开窗的处理不同则会带来不同的使用效果
一、功能对空间的规定性建筑空间形式必须适合于功能要求
这种关系实际上表现为功能对于空间形式的一种制约性
(功能对空间的规定性)建筑功能对于建筑空间的规定性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功能决定空间的“量”2、功能决定空间的“形”3、功能决定空间的“质”4、功能决定空间的组合形式一、功能对空间的规定性4、功能决定空间的组合形式在组织空间时应综合、全面地考虑各个独立空间之间的功能联系,并将其安排在最适宜的位置上,使之各得其所,这样才会形成合理的空间布局
前面我们讨论的是功能对单一空间所起的制约作用,然而仅仅使每一个房间分别适合于各自的功能要求,还不能保证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