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库集中支付后两种结余资金处理方法之比较国库集中支付年终结余资金是指实行国库集中支付改革的预算单位在预算年度内,按照财政部门批复的部门预算,当年财政尚未支付并按有关财政财务制度规定,应留归预算单位继续使用的预算资金
包括行政事业单位经费结余,政府采购结余、项目经费结余、基本建设项目竣工和投资包干结余以及财政财务规定制度规定的其他结余资金
国库集中支付年终结余资金=当年部门预算指标+上年结余数—当年财政国库已支付数—应缴回财政数下面对这部分国库集中支付年终结余资金,针对07年政府收支分类改革和聊城财政的实际情况,结合北京方正春元公司提供的年终对帐结转方案,提出以下处理方法,供各地参考:一、不进行系统年结方式:针对国库集中支付系统,年结可分为业务年结和系统年结,业务年结(即不进行系统年结)是指在实行了国库集中支付管理方式下,本年度结余资金的相关处理方式和方法
具体操作如下:1、首先,将本年度没有完成支付的计划进行批量调减(通过程序一次性调减)2、其次,在系统中,进行指标额度注销,注销后,可以通过程序将被注销的额度进行导出(xls格式文本),备查操作流程图如下:指标额度统销(冻结)批量计划调资统计指标余额导出表格备查3、新年度手工录入指标
经过年底对帐后,确定预算单位的剩余指标,新年度手工录入指标
这种处理方法有以下几方面的优点:(1)有利于下年度资金结转工作
由于07年实行政府收支分类改革后,新科目与旧科目之间不存在一一对应关系:下年资金结转时,手工录入指标,避免了导出文本的修改所引起的错误的危险性,降低了出错概率
第1页共4页(2)有利于预算执行工作
年终结余资金转换成新指标后,预算执行部门可以对此重新进行核批计划,确定支付方式,控制用款计划进度
(3)有利于减轻年终对账工作量,采用这种处理方法,预算单位只需与预算科核对全年预算数,与国库部门核对上年结余数和国库支付数,就能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