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编制法规培训讲话同志们:今年以来,中央连续颁发了《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暂行规定》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机构编制管理严格控制机构编制的通知》,进一步加强对机构编制工作的法制化管理。为了使各级机关工作人员了解和熟悉这些条规的主要内容,明确条例、规定和通知颁布实施的目的及重大意义,不断推进机构编制行政执法工作,经市政府常务会、市委编委会研究决定,举办全市机构编制工作条例法规和全市机构编制部门行政执法人员培训班。从今天起,集中3天时间,首先对市直副处以上机关事业单位政工(人事)干部、全市机构编制部门工作人员进行培训。下面我就如何学习贯彻好条例法规讲几点意见:一、充分认识中央颁布机构编制管理系列条规的重大意义机构编制管理工作条规的制定和颁布,是党中央、国务院继1997年公布实施《国务院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后,为进一步落实党的**提出的“实现机构编制法定化”目标,推动地方机构编制管理法定化、科学化的重要举措,标志着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全面步入法制化新阶段,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一是填补了地方机构编制管理工作法制空白。新出台的机构编制管理工作条规以规范管理、明确权限、加强监督为重点,在机构编制管理的各个环节和主要方面都作了制度设计和法律规范,使机构编制工作基本做到有法可依、有序可循。这些法规性文件不但填补了地方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的法制空白,也是我国实现依法治国目标的重要组成部分。二是有利于促进机构编制工作的规范有序。《条例》、《规定》和《通知》颁布实施,吸纳了一段时期以来我国地方机构编制管理积累的成果和经验,对机构编制管理的原则、机构编制审批程序、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制度建立、机构编制违规行为处罚制度等,进行总结,上升为法规。为实现机构编制工作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目标提供了重要保证,也为各级各部门做好机构编制管理工作提供了依据。三是有利于改进党和政府对机构编制工作的领导。《条第1页共4页例》、《规定》和《通知》颁布实施后,对广大机构编制部门干部、机关事业各单位政工(人事)干部做好机构编制工作提出了新要求。特别是对各级领导干部改进领导方法,克服机构编制工作决策的随意性,提高决策水平有着现实意义。二、准确把握条规、文件的主要精神,提高学习效果和执法能力首先,要认真学习和掌握条规、文件的核心内容,用以规范指导工作。《条例》(国务院令486号)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规范地方机构编制的行政法规。《条例》,主要包括地方机构编制管理的原则、条例的适用范围、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法律责任及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等方面内容。《暂行规定》由中央编办与监察部联合制定,是我国第一个关于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的规范性文件,为各级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提供了依据。同时,《暂行规定》明确了监察机关在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中的职能职责,有利于进一步加强机构编制监督检查。由中央两办联合下发的《通知》,从解决当前机构编制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出发,强调加强党和政府对机构编制工作的领导,严格控制机构编制,对促进机构编制工作的健康发展具有积极意义。其次,要弘扬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马克思主义学风,是学习培训活动取得实效的根本保证。学习培训期间,要紧密联系本单位、本部门的机构编制工作实际,立足于武装头脑,落脚在解决问题。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和市委编委会的领导下,我市机构编制管理工作不断加强,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是,存在的问题也比较突出,主要表现在:一些部门和单位的领导对加强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机构编制观念不强,片面强调本部门本单位的重要性,要求增设机构、在机关使用事业编制、超编制安置人员、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干预下级业务部门机构编制事项,等等。有的地方问题甚至还很严重。有个别县机关超编达400多人,并在机关单位违规使用事业编制。有个县财政局配备党组成员达18人,其中设副局长9人,配专职党组正副书记2人。这些问题给当前正在进行的公务员登记审批工作带来了不少麻烦。去第2页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