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仲人事行政管理理念管仲是活跃在春秋前期历史舞台上的一位功勋卓著的政治家、思想家
尽管他曾经开罪于具有雄才大略的齐桓公,但因其颇具经世治国之才,使得齐桓公不计带钩之仇,任用管仲为相
管仲在相齐时,能够使齐国从众诸侯国中脱颖而出,首霸中原,不仅仅得益于君臣二人齐心协力,励精图治,更重要的是得益于他的治国思想中的人事行政思想
一、作用:争天下者必先争人管仲是位非常务实的政治家,他能够实事求是的承认贤才在管理国家事务及社会事务中的作用
贤人未出的社会是怎样的呢,他说“古者未有君臣上下之别,未有夫妇妃匹之合,兽处群居,以力相征”
[1]在原始野蛮状态下的社会是智者诈愚,强者凌弱
随着社会的发展与进步,这种不公正的社会现象不可能长久持续下去,于是需要贤才来管理社会
“故智者假众人之力以禁强虐,而暴人止
为民兴利除害,正民之德而民师之
是故道术德行出于贤人
”[2]在这里,管仲指出在人类社会初期,贤才就具有能够组织民众共同制止强暴及弱肉强食的行为,同时贤才还能树立起行为规范及道德规范,为百姓所遵循与仿效,以此来维护社会秩序
但是,当国家产生,君臣出现之后,要想国家长治久安,百姓安居乐业,在诸侯争霸战中立于不败之地且能争得天下,其当务之急便是争得天下人才
“夫争天下者,必先争人”
[3]而争人的一个重要原则就是“圣王卑礼”以待天下之贤
[4]如此,才能做到,“求天下之精材”,“得天下之豪杰”,“有天下之称才
”[5]二、标准:立义、执法为贤在春秋战国时期,不同的思想流派,不同的治国者,对行政人才标准的认识是不一致的,孔子强调的行政人才标准是道德至上,以仁为贤
商鞅则是“奉法为贤”,能够严格遵守与执行国家法律、法令的人才是贤者
以孔子为代表的儒家和以商鞅为代表的法家在国家行政人才标准的认识上存在着重大分岐,儒家是以“仁德”为标准,调强贤才标准的主观性,而法家则是以是否依法行政即是否以“奉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