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峪关阳光·金水湾小区外墙保温工程施工合同工程名称:嘉峪关阳光·金水湾小区一期工程工程地点:嘉峪关市建设西路迎宾湖公园西北侧甲方:嘉峪关中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乙方:签订日期:外墙保温施工合同建设单位:嘉峪关中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施工单位:(以下简称乙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要求,并结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和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外墙保温工程施工合同条款约定,协商一致,同意订立本合同。本合同条款如下:一、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嘉峪关阳光·金水湾小区一期工程2、项目地址:嘉峪关市建设西路迎宾湖公园西北侧3、项目规模:建筑面积约82000㎡,外墙保温施工面积:约64500㎡4、现场施工条件:施工用水、用电已接通、土建墙身、洞口、屋面已具备施工安装条件。5、资金来源:自筹资金6、设计单位:甘肃省机械设计研究院7、监理单位:甘肃蓝野建设监理有限公司二、本合同施工范围:外墙保温施工安装工程,包括部分原材料的采购、运输、现场协调、现场安装、现场配合验收、因质量问题引起的维修和更换、技术指导和培训及成品保护等。三、合同工期:开工日期:2013年04月06日竣工日期:2013年05月15日合同工期每单位工程工期为40天,其他各单位工程以进场通知单为依据,工期也为40天。一期工程总工期时间不能超过2013年7月30日。四、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1、甲方工作:1.1甲方驻工地代表为:姓名:李金良职务:主管工程副总职权:甲方授权监理工程师保温及涂料工程的权利以外的权利,凡涉及到增减工程造价的第1页变更、签证及其他费用,需甲方专业工程师及预算部签字并加盖甲方公章后方可有效。1.2组织乙方、总承包单位、监理单位和设计单位参加施工图纸会审及交底。1.3积极协调乙方和总包人等现场有关方面的关系,为外墙保温及涂料工程施工提供便利条件。1.4负责设计图纸问题的处理、设计变更的签证、工程验收以及工程进度拨款签证等工作1.5组织竣工验收等。2、乙方工作2.1乙方派驻现场负责人姓名:职务:项目经理2.2乙方必须具备2012年年检合格相应施工资质和证件,节能施工人员应经过培训。2.3负责编制详细可行施工组织计划,内含保温材料的详细做法及技术措施,合同签订后3天内报监理及甲方工程部审核后方可施工,且按甲方核准的总进度计划施工。乙方须提供工程所在地消防、节能、材料检验部门的检验报告、材料出厂合格证及质量证明文件。2.4负责本工程有关人员的安全教育,确保施工安全和第三者安全。2.5注意文明施工,作好施工区域内的防火措施。2.6乙方有义务将该分项工程技术资料整理齐全保存,待分项工程完工并经有关部门验收通过后将该工程资料移交给总包施工单位,隐蔽工程除文字外要有图像记录。2.7乙方有对成品保护的义务,负责未交付甲方的已完工的成品的保护工作等,尤其对门窗等相关工程的成品保护。2.8乙方对采用的保温材料和粘结材料等在进场时,必须对其下列性能进行复检,复检应为见证取样复检:2.9乙方需按规范要求提供以下现场实体检测资料:保温板与基层的粘接强度检测、锚固件的锚固力检测、外墙节能构造实体检测。2.10乙方应按设计所选图集及相关变更要求施工。2.11乙方签证部分需按甲方签证制度执行。2.12乙方如需更换负责人应提前三天向甲方做出书面通知,合同的履行不因人员的变更而发生变化。五、质量与验收1、在施工验收过程中,原材料、施工质量等应符合或等同于或高于现行国家标准。乙方应使用训练有素的安装人员,持证上岗,按施工技术规范和质量验收规范施工。第2页2、外墙保温工程在施工前应编制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和进度方案,并经甲方、监理单位批准。3、乙方在施工前必须与总包方对墙面垂直度、平整度及洞口尺寸进行复核,复核发现问题必须以书面形式递交总包方解决,复核结束之后必须形成书面文件,双方签字确认。4、所有材料必须经过甲方及监理再次确认后,方可施工。5、乙方应对自身产品进行必要和足够的保护,并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和监理,寻求配合和监督。如因保护不当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