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峪关阳光·金水湾小区外墙保温工程施工合同工程名称:嘉峪关阳光·金水湾小区一期工程工程地点:嘉峪关市建设西路迎宾湖公园西北侧甲方:嘉峪关中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乙方:签订日期:外墙保温施工合同建设单位:嘉峪关中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施工单位:(以下简称乙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要求,并结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和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外墙保温工程施工合同条款约定,协商一致,同意订立本合同
本合同条款如下:一、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嘉峪关阳光·金水湾小区一期工程2、项目地址:嘉峪关市建设西路迎宾湖公园西北侧3、项目规模:建筑面积约82000㎡,外墙保温施工面积:约64500㎡4、现场施工条件:施工用水、用电已接通、土建墙身、洞口、屋面已具备施工安装条件
5、资金来源:自筹资金6、设计单位:甘肃省机械设计研究院7、监理单位:甘肃蓝野建设监理有限公司二、本合同施工范围:外墙保温施工安装工程,包括部分原材料的采购、运输、现场协调、现场安装、现场配合验收、因质量问题引起的维修和更换、技术指导和培训及成品保护等
三、合同工期:开工日期:2013年04月06日竣工日期:2013年05月15日合同工期每单位工程工期为40天,其他各单位工程以进场通知单为依据,工期也为40天
一期工程总工期时间不能超过2013年7月30日
四、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1、甲方工作:1
1甲方驻工地代表为:姓名:李金良职务:主管工程副总职权:甲方授权监理工程师保温及涂料工程的权利以外的权利,凡涉及到增减工程造价的第1页变更、签证及其他费用,需甲方专业工程师及预算部签字并加盖甲方公章后方可有效
2组织乙方、总承包单位、监理单位和设计单位参加施工图纸会审及交底
3积极协调乙方和总包人等现场有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