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现场安全用电管理与防护措施一、一般规定1、选购的施工机具及其用电安全装置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的规定,并应有产品合格证、使用说明书,设备应有铭牌;2、实行专人负责制,并定期进行检查和维修保养;3、各施工机具的接地应符合相关规范的规定,运行时产生振动的设备的金属基座、外壳与PE线的连接点不应少于2处;4、施工机具装设的剩余电流动作保护装置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的一般要求》GB6829的相关要求;5、施工机具的使用、检查与维修应按产品使用说明书进行
6、使用中的电气设备应保持完好的工作状态,严禁带故障运行
7、施工机具不得超技术要求运行
8、发出或收回施工机具时,应进行例行检查
9、使用施工机具时,操作者应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10、长期搁置未用或初次使用的电动机具,在使用前应测量绝缘电阻
二、移动式和手持式电动机具1、Ⅰ类移动式电动机具、手持式电动机具使用时应采取保护接地措施
2、移动式电动机具、手持式电动机具应设置单独的带漏电保护的电源断路器或装置,严禁1台断路器控制2台及以上机具
3、移动式电动机具的电源断路器应安装在便于操作的地方
4、使用移动式电动机具因故离开现场暂停工作或遇突然停电时,应切断电源
5、移动式电动机具和手持式电动机具的电源线,应采用橡皮绝1/14缘橡皮护套铜芯软电缆或聚氯乙烯绝缘聚氯乙烯护套软电缆
电缆应避开热源,并应采取防止机械损伤的措施
6、移动式电动机具和手持式电动机具需要移动时,不得手提电源线或机具的可旋转部分
7、空气湿度小于75%的一般场所可选用Ⅰ类或Ⅱ类手持式电动工具,其金属外壳与PE线的连接点不得少于2处;除塑料外壳工具外壳Ⅱ类工具外,相关开关箱中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应大于15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不应大于0
1s,其负荷线插头应具备专用的保护触头
所用插座和插头在结构上应保持一致,避免导电触头和保护触头混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