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委单位准入审核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工程外委单位、非标备件、设备加工制作外委单位、物质供应商(以下简称外委单位)和分包工程、分包非标件加工制作、物资供应(以下简称项目)的管理,提高外委单位的队伍素质和管理水平,严格审核准入程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指外委单位是指承接公司全部、部分总包工程的工程、非标备件设备加工制作分包单位及物资供应商
第三条凡未在公司备选库备案的外委单位,一律不得在公司范围承接项目
第四条凡新进入公司承揽项目的外委单位,由运营改善部组织相关部门联合对其进行审核,审核合格后报公司领导批准,其信息和资料进入公司备选库,并报总部投资发展部备案
第二章审核准入程序第五条准入申请1、公司所属单位需要使用公司备选库外的外委单位时,由该单位根据外委单位的公司性质向运营改善部提交《外委单位准入申请表》(见附件1、附件2、附件3)
2、运营改善部组织公司相关部门,对拟准入外委单位进行实地考察
3、实地考察结束,运营改善部根据考察情况出具《实地考察外委单位报告》(样表见附件4),同时向申请准入的外委单位提供《公司外委备选库入库档案材料目录及要求》(见附件5)
第六条外委单位准入资料的准备1、申请准入的外委单位根据《公司外委备选库入库档案材料目录及要求》文件,准备好完整的准入资料,提交公司所属使用单位,由使用单位相关负责人员按照准入规定进行预审,并根据审核情况列出资料整改要求,外委单位根据要求进行整改
2、准入资料经公司所属使用单位预审合格后,申请准入的外委单位将准入资料或扫描件送或发至运营改善部,由运营改善部按照入库的规范内容和要求进行初审,并核实相关信息
如不符合入库文件规定,运营改善部再根据审核情况列出整改要求,整改次数不超过2次,即在运营改善部第2次告知外委单位资料整改细节问题后,准入资料依然不合格的,公司不予办理准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