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指南GBZ/T225-2010自2010-8-1起执行前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的附录A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卫生部职业卫生标准专业委员会提出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批准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职业卫生与中毒控制所、十堰市东风职业病防治所、中华全国总工会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张敏、李涛、王丹、杜燮祎、吴维皑、祁成、汤淳、刘晓延、李文捷、石春兰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指南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通用要求、分级分类管理方法、职业卫生档案的管理以及职业卫生评估要求等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存在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生产或经营存在职业病危害的产品或原材料的用人单位,从事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单位或机构等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Z1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2
1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2
2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2部分:物理因素GBZ158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GBZ188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T203高毒物品作业岗位职业病危害告知规范GB/T3608高处作业分级GB18871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3防治原则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工作应遵循如下原则:——依法防治,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分类管理,综合治理;——单位自律,全员参与,持续改进;——维护劳动者健康及相关权益,关注职业病高危人群,尤其是流动劳动者
4通用要求4
1组织机构和规章制度建设——制定本单位职业卫生方针;——设置职业病防治领导机构:——设置职业卫生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