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草专卖局(公司)三项工作管理委员会工作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明确**市烟草专卖局(公司)三项工作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管委会)职能,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行业管理规定制定本工作规则
第二条管委会是全市系统投资项目、维修加固项目,全市系统集中采购项目和本级工程、物资、服务采购项目的民主管理和决策机构,在市局党组领导下开展工作,对市局党组负责
第三条管委会以“规范权力运行、公开透明操作、确保监管到位、打造阳光烟草”为基本工作准则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四条管委会由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和委员组成
主任委员由市局(公司)主要负责人担任,副主任委员由市局(公司)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担任,委员由综合计划科、办公室、人劳科、营销中心、专卖办、内管办、后勤服务中心、法规科、财务科、审计科、监察科、安保科、工会、信息中心、配送中心主要负责人及2名职工代表担任
第五条管委会下设采购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采购办),由综合计划科主要负责人任主任,整顿办负责人任副主任,法规科、财务科、审计科、信息中心、后勤服务中心、配送中心、办公室、人劳科、工会、安保科主要负责人为成员
第六条管委会下设廉政监督工作组(以下简称廉监组),由监察科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法规科、财务科、审计科主要负责人和整顿办负责人为成员
第三章工作职责第七条管委会工作职责:(一)审议决定全市系统投资规划;审议并通过全市系统年度投资计划、维修加固计划及调整方案;审议确定向国家局(总公司)、省局(公司)申报审批的投资项目、市局(公司)审批的投资项目及其他需要管委会审议的投资项目
(二)审定市局(公司)采购工作管理制度;审定本级《采购目录》;审定年度采购项目计划及采购方式;审定年度采购项目重大变更事项;审定本级招标代理机构库名单;审定全市系统需要集中采购的项目计划及采购方式
(三)听取采购办、廉监组的工作汇报,指导采购办、廉监组的工作,处理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