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税局党组议事制度*县国家税务局党组会议制度为加强和改进*县国家税务局党组的领导,提高民主决策和科学决策水平,充分发挥党组在国税工作中的核心领导作用,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有关规定,特制定本会议制度
1、会议人员县局党组成员、人事教育科相关人员
党组会议由党组书记主持,书记不能参加会议时,可委托副书记或其他党组成员主持
因工作需要,可召开党组扩大会议,参加党组扩大会议的人员,由党组书记确定
2、会议时限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遇有重大问题或特殊情况,可随时召开
会议日期和会议议题由党组书记或主持工作的党组成员确定,会议议题确定前一般应征询党组成员的意见
会议议题和日期确定后,通常应提前1至2天通知党组成员及有关人员做好准备
3、会议范围(1)根据国家的税收法律、法规和政策,对执行中的重要问题做出决策;根据上级组织的决定、指示和重要会议精神,结合*实际,研究贯彻实施意见,制定近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2)研究解决在依法治税、征收管理、信息化建设等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制定加强组织收入工作的重要措施,做到依法征收,应收尽收,坚决不收过头税,坚决防止和制止越权减免税
(3)讨论决定加强本系统各级领导班子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廉政建设的工作部署和重大事项;研究决定适应形势和任务需要的本系统干部队伍精神文明建设、思想政治工作、廉政建设和基层建设、党的建设等方面的重大问题和工作部署
(4)按干部管理权限和规定的程序负责本系统干部的任免、第1页共3页推荐、配备调整、后备干部的确定,干部的考核、录用、奖惩、交流、职务升降、辞职辞退等事宜;按管理权限审核并按规定上报本系统的人员编制、年度增人计划、机构的设置与变更
(5)讨论通过党组成员代表党组所作的重要讲话、报告以及党组的重要文件,审定向上级局党组的重要请示报告;指导局机关各部门、各分局重要工作的汇报,并就请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