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发伤的救治及进展一、多发伤概况1、定义由于认识上的不一致,对多发伤有多种解释:Doland医学词典:凡多于一个机体系统的损伤均称为多发伤;NATO野战外科学:多发伤患者常有多个脏器或多个部位损伤,并有多个脏器功能系统的病理生理紊乱,休克发生率高,程度严重,常有致死性后果
1994年的全国首届多发伤学术会议上,建议多发伤的定义如下:多发伤是指单一因素造成的2个或2个以上解剖部位(根据AIS-90版所指的9个部位)的损伤,其严重程度则视其ISS值而定,凡ISS>16者定为严重多发伤
目前临床上通常所说的多发伤实际上就是指的严重多发伤
42处以上创伤,至少2处均为重伤(AIS≥3分)ISS≥18-PapeHC,SpringerScienceBusinessMedia,LLC2010:13-23
2处以上创伤,至少1处为重伤(AIS≥3)ISS≥10张连阳,规范应用AIS-ISS(2005)提高多发伤诊断水平,创伤外科杂志,2009,11(6):572-574刀刺伤交通伤坠落伤第三军医大学野战外科研究所2、易混淆的概念⑴多处伤:同一部位或同一脏器的多处损伤,例如腹部肝脾损伤、小肠多处穿孔、体表多处裂伤等
⑵多系统伤:多个重要生命系统同时发生损伤,严重的创伤仍属多发伤
因多发伤常表现为多系统伤,如严重肺损伤合并大血管伤等
一般不作为专门的分类词应用
⑶合并伤:两处以上的损伤,除主要较重的损伤外尚有其他部位较轻的损伤
如严重颅脑损伤合并肋骨骨折,肋骨骨折为合并伤
通常不作为分类词应用
⑷复合伤:两种以上致伤因素同时或相继作用于人体所造成的损伤
如核爆炸时冲击伤合并辐射、烧伤,机械伤合并化学、生物武器伤等
⑸混合伤:两种以上的机械致伤因素所引起的损伤
如弹片、枪弹等
⑹联合伤:指同一致伤因素所引起的两个相邻部位的连续性损伤
常见的有胸腹联合伤、眶颅联合伤、颅颈联合伤等
从广义上讲,联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