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发伤的救治及进展一、多发伤概况1、定义由于认识上的不一致,对多发伤有多种解释:Doland医学词典:凡多于一个机体系统的损伤均称为多发伤;NATO野战外科学:多发伤患者常有多个脏器或多个部位损伤,并有多个脏器功能系统的病理生理紊乱,休克发生率高,程度严重,常有致死性后果。1994年的全国首届多发伤学术会议上,建议多发伤的定义如下:多发伤是指单一因素造成的2个或2个以上解剖部位(根据AIS-90版所指的9个部位)的损伤,其严重程度则视其ISS值而定,凡ISS>16者定为严重多发伤。目前临床上通常所说的多发伤实际上就是指的严重多发伤。42处以上创伤,至少2处均为重伤(AIS≥3分)ISS≥18-PapeHC,SpringerScienceBusinessMedia,LLC2010:13-23.2处以上创伤,至少1处为重伤(AIS≥3)ISS≥10张连阳,规范应用AIS-ISS(2005)提高多发伤诊断水平,创伤外科杂志,2009,11(6):572-574刀刺伤交通伤坠落伤第三军医大学野战外科研究所2、易混淆的概念⑴多处伤:同一部位或同一脏器的多处损伤,例如腹部肝脾损伤、小肠多处穿孔、体表多处裂伤等。⑵多系统伤:多个重要生命系统同时发生损伤,严重的创伤仍属多发伤。因多发伤常表现为多系统伤,如严重肺损伤合并大血管伤等。一般不作为专门的分类词应用。⑶合并伤:两处以上的损伤,除主要较重的损伤外尚有其他部位较轻的损伤。如严重颅脑损伤合并肋骨骨折,肋骨骨折为合并伤。通常不作为分类词应用。⑷复合伤:两种以上致伤因素同时或相继作用于人体所造成的损伤。如核爆炸时冲击伤合并辐射、烧伤,机械伤合并化学、生物武器伤等。⑸混合伤:两种以上的机械致伤因素所引起的损伤。如弹片、枪弹等。⑹联合伤:指同一致伤因素所引起的两个相邻部位的连续性损伤。常见的有胸腹联合伤、眶颅联合伤、颅颈联合伤等。从广义上讲,联合伤亦称多发伤。3、致伤因素创伤是当今45岁以下人群死亡的首要原因,在西方发达国家其死亡率仅次于心血管疾病和肿瘤,约占全球死亡率的7%。创伤已成为我国城市的第5位死因和农村的第4位死因,而对伤员生命威胁最大的是多发伤。多发伤伤因:交通事故、高处坠落、刀刺伤、爆炸伤等。目前交通事故已成为平时多发伤的主要原因,已被公认为当今世界最大的公害之一。1998年6月22日在日内瓦发表的“世界灾难报告”称,自汽车问世1个世纪以来,全世界因交通事故已造成3000万人死亡。WHO的1份报告显示,1998年道路交通事故是致残和死亡的第9位原因,占全球死亡和残疾人数的2.8%,至2020年将升至第3位。随着我国机动车辆的迅猛增长,自2001年以后交通事故死亡人数每年增加10%,因此,多发伤的救治已成为急诊医学一个具有挑战性的重要课题。4、死因特点多发伤患者伤后通常有三个死亡高峰:⑴第一死亡高峰是伤后数分钟,约占50%,主要死因为脑、脑干、高位脊髓的严重创伤或心脏、主动脉等大血管撕裂,常常来不及抢救⑵第二死亡高峰出现在伤后1-3小时以内,约占30%,这一时间称为抢救的“黄金时间”,主要死因为脑内血肿、血气胸、肝脾破裂等,如抢救及时,大部分患者可免于死亡⑶第三死亡高峰约在伤后数天或数周出现,约占伤亡人数的20%,主要死因为严重感染和多器官功能衰竭。严重创伤患者死亡的三个高峰数分钟内立即致死—难以救治1-3小时内死亡:休克—快速有效救治可能挽救生命2-4周死亡:脓毒症—早期快速有效救治可降低其发生率早期快速有效救治是减少创伤患者死亡的关键!!!5、临床特点多发伤伤势严重,应激反应剧烈,伤情变化快,其严重程度不仅仅是各专科损伤的简单相加(1+1>2),而具有自身特点:⑴生理紊乱严重、伤情变化快、死亡率高多发伤常伴有严重生理紊乱和病理变化,机体对这些严重紊乱代偿能力很小。伤情变化快,常在短时间内死亡。多发伤受伤部位越多,死亡率越高。据报告,受伤2、3、4、5个部位的死亡率分别为49.3%、58.3%、60.4%、71.4%。⑵休克发生率高多发伤损伤范围广、伤情重、失血量大,易发生低血容量休克,有时可与心源性休克(血气胸、心包填塞、心肌挫伤等)同时存在。休克发生率一般为50%,胸腹联合伤为67%。⑶严重低氧血症发生率高多发伤早期低氧血症高达90%,尤其颅脑伤、胸部伤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