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建设工程“海河杯”评审导则目次1、总则2、基本规定3、施工项目管理工作质量评审4、土建工程质量评审5、建筑电气设备安装工程质量评审6、建筑给排水、采暖、通风、制冷等设备安装工程质量评审7、建筑节能施工质量评审8、市政、公路工程质量评审9、施工资料管理工作质量评审附录:天津市建设工程“海河杯"奖工程质量评价表1总则1
1为了统一天津市建设工程“海河杯"奖评审标准,规范评审行为,促进建设工程质量整体水平的提高
依据《天津市建设工程“海河杯"奖评审办法》(以下简称《评审办法》)、《建筑工程施工质量评价标准》和现行规范、标准,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导则
2本导则适用于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新建建设工程,创评“海河杯”奖的有关活动
3申报“海河杯”奖的建设工程项目,应符合《评审办法》规定的评审范围和申报条件
4评审“海河杯”工程,应按照《评审办法》规定的评审内容、方法和程序进行
被评审的工程项目应以建设、设计、监理和施工等单位共同组织工程竣工验收优良为前提
应依照《建筑工程施工质量评价标准》1
6条的规定,在评定为优良的基础上,依次评选“海河杯”、“金奖海河杯”及国家级奖项
5本导则是以现行国家规范、规程、标准为依据,结合本市质量管理和工程质量现有实际水平,并吸纳了企业的先进经验,总体水平高于国家标准,严于规范、规程
6“海河杯”工程,是在保证结构质量安全的前提下,使用功能、装修和环境质量满足要求,能经受微观检查和时间考验并保证合理使用寿命,优中选优的建设工程
7创建“海河杯”工程,是企业有意识的质量创优活动
企业应强化质量策划,精心组织施工,严格过程控制,坚持持续改进,实现一次成优
8创建“海河杯"工程除满足本导则外,尚应符合国家及本市强制性规定要求
2基本规定2
1申报“海河杯”奖的项目,电梯、供电、消防、防雷等设备安装系统和环境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