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文库】核心用户上传电力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与勘测综合取费标准第一章总则一、本标准适用于部属和网、省、自治区属电力勘测单位承担国内投资建设项目的勘测取费
是勘测单位和委托单位签订与履行工程勘测合同计取勘测费的依据
承担外资电力工程项目的勘测工作取费另行商定
实行收费的勘测单位必须持有电力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勘察证书,并按国家计划委员会、财政部、劳动人事部计设[1983]1022号文规定实行技术经济责任制的单位
二、本标准的制订,是以《工程勘察取费标准》和建设部建设[1991]150号文、建设[1991]316号文为依据,按现行的国家、部颁勘测技术规范、规程、规定及电力规划设计管理局有关规定,以及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事业费支出水平为基础进行测算的,体现了低收费的原则
本标准的工作内容包括工程地质与勘探、工程测量、工程水文气象与相应的测试、试验工作
取费标准的费用组成由工资、补助工资、职工福利费、公务费、修缮费、业务费、技术开发费和现行的国家规定必须缴纳的各种税金(基金)等项费用构成
三、本取费标准包括火力发电厂、变电站、架空送电线路、微波通信工程的初步可行性研究、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阶段的勘测取费
不包括核电站、地下电力工程勘测、供水水文地质、构造(区域)稳定勘测与评价、环境地质勘测、各种建材勘测、水文(气象)建站及水文测验(观测)、海洋水文与气象工作,发电厂的专用码头、水库、溢流坝、铁路、公路、通讯工程、生活区,以及水工模型试验的勘测;承担这些工作时,按《工程勘察取费标准》规定的相应取费标准计费
对特殊性的勘测项目或具有探索性的科研项目,其取费标准由委托单位与勘测单位共同协商确定
四、勘测的工作深度和质量、必须符合国家、部和电力规划设计管理局颁发的现行技术规范、规程、规定和有关文件的要求,不得任意减少工作量
工作深度不足,质量不合格的工程,不得计取勘测工程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