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税局工作制度为贯彻落实总局“1+3”工作思路,构建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的教育培训基地,以制度管理队伍,全面提高公务员培训中心干部素质
一、责任制度(一)中心实行主任负责制,主任负责中心全面工作,外出时委托一名副主任临时主持全面工作
(二)副主任按照分工管其股室工作,遇有重大问题或涉及面较大的问题要及时向主任请示报告,涉及其他副职分管的工作要主动协商
(三)各股室实行正职负责制,副职按照分工协助正职工作
正职外出时指定一名副职主持股室全面工作,正职和副职同时外出时指定一名科员临时负责
(四)各副职在正职领导下,以认真负责的态度积极抓好各自分管工作,正副职之间、副职与副职之间要互相尊重,互相支持,密切协作
二、请示汇报制度(五)副职对分管工作的主要情况要及时向正职汇报;遇有重大问题或自身应回避的事项及不宜自作主张处理的事情,要提出意见,请正职审定,正职要视情召集副职研究,必要时请示上一级领导审定
(六)正职外出回机关后,临时主持工作的副职要及时向正职汇报情况
(七)主任副主任外出要相互通气,并告知办公室;科室正副职当日外出应征得主管主任同意
(八)副主任或股室的正职外出办理重要公务
办结后要及时向主任汇报
(九)主任、副主任参加市局召开的会议,会后相互通气,必要时由主任确定召开会议传达贯彻
股室的正、副职代表中心参加上级会议,对会议期间的重大决策要及时向中心领导报告
(十)股室正、副职到市局汇报工作,要事先向主管副主第1页共10页任或主任请示,事后汇报
(十一)股室直接收到上级和有关部门的重要通知,领导批示和指示等,要及时向主管副主任或主任汇报,并告知办公室
(十二)股室向中心领导请示报告重要工作事项,要写出文字请示或报告,需要中心领导周知的,交办公室
(十三)对领导交办的事项,承办人员要及时向交办领导汇报办理情况
三、主任办公会制度(十四)主任办公会由主任或由受委托临时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