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税局加强废旧物资经营调研报告一、废旧物资行业现状*县现有废旧物资经营企业30家,其中绝大多数都是前店后厂式的、与利废企业相对应的废旧物资经营企业(证照齐全)
其所收购的废报纸、纸壳等废旧物资,均为单位或居民日常工作、生活所产生的废弃物
利废企业以此为原料,用于白板纸、新闻纸、箱板纸等纸张的生产
这些废旧物资经营企业所收废旧报纸、纸壳的来源,涉及我国北方诸省,其中以东北三省居多
贩运者均为*县境内个体运输户
在61号文件出台之前,这些废旧物资经营企业均为自行开具收购发票解决入账问题,然后由其向对应的利废企业开具废旧物资专用发票,利废企业据此申报抵扣进项税额
二、税收征管存在问题省局冀国税发[20*]61号、[20*]38号两个文件明确指出,废旧物资经营企业开具收购发票的对象,是非生产性单位和居民个人
鉴于废旧物资经营企业所收购的废旧物资主要来源于贩运者从外地贩运,依照上述两个文件规定,不允许废旧物资经营企业向其开具收购发票
但实际工作中如按照这两个文件操作,*县的废旧物资经营企业将无法解决原材料购进入账问题,更解决不了利废企业购进环节的进项税额抵扣问题,企业将无法生存
为更好地贯彻省局有关废旧物资经营企业的两个文件,又扶持企业的发展,*县国税局在广泛调查、反复论证的基础上,经县局党组研究,拟对废旧物资经营企业所收购的废旧报纸、纸壳,仍由税务机关代开发票入账,这样既能解决目前废旧经营企业购进废弃物入账问题,又能防止贩运环节的税收流失,从而促进企业的发展
但根据以前年度经营情况,多数企业又存在着诸多问题,如:废旧物资回收经营企业与利废企业之间开具(索取)发票、财务核算不够规范;财务办公场所及财务人员未独立划分清楚;多数收购企业销售给利废企业没有加价;部分利废企业税负偏低等
上述问题的存在,给有效管理废旧经营企业带来了困难
第1页共4页三、采取措施为达到规范管理的目的,*县国税局